全国人大代表范谊是浙江省宁波大学外语学院执行院长,虽然从事高等教育教学,但他一直高度关注着基础教 育和义务教育。在今年3月召开的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范谊提出了建议修改义务教育法的议案。8月18日,包括他在内的来自全国各地的21名领衔提出修改义务教育法议案的全国人大代表,应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的邀请来京参加座谈会,与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部、教育部等部门有关领导一起,共同商讨有关修订义务教育法的问题。
[COLOR=red] 修订焦点是什么[/COLOR]
据了解,在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共有740名全国人大代表参与提出修订义务教育法的议案,人数之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历史上是罕见的。这些代表除了教育界人士,还有来自社会各界的代表,修订义务教育法已成为大家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
只有18条的现行义务教育法已实施了将近20年,从一定意义上说,其修订的难度不亚于重新制定一部法律。2004年6月,教育部将义务教育法(修订送审稿)报请国务院审议。国务院法制办在此基础上经过3次修改,形成了义务教育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的条款增至八章95条,涵盖了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和提高教育质量问题,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问题,家庭贫困学生、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残疾儿童平等受教育权问题,义务教育管理体制问题,课程和教科书问题,监督和督导问题以及法律责任问题等社会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
在此次座谈会上,代表们畅所欲言,对征求意见稿提出了很多意见和建议。其中,如何建立一个由各级政府承担的、合理的义务教育经费投入机制成为大家共同关注的焦点。
[COLOR=red]经费瓶颈影响教育发展[/COLOR]
早在1993年颁发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就提出,到20世纪末实现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GDP的比例达到4%的目标。然而,2000年我国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的比重仅为2.87%,相差甚远。目前,我国仍然是世界上少数教育投入占GDP比重较低的国家之一,与经济发展的势头极不相称。
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汪永清在座谈会上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财政对义务教育的投入有了大幅增长,义务教育事业取得了很大成就。但是,义务教育经费投入的总量仍然不足,使得不少学校的公用经费严重不足,个别农村学校甚至没有公用经费,有的学校存在着危房和欠债,有些地方教师工资不能按时、足额发放,有些地方学生家长负担过重,造成部分学生辍学。汪永清说,义务教育经费投入总量不足的原因是尚未建立稳定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一些地方义务教育经费使用效率有待提高。
教育部副部长陈小娅强调,经费投入不足在农村表现得尤为明显。农村税费改革在全国推开后,在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原来作为中小学经费“半壁江山”的农村教育费附加和教育集资等被全部取消,虽然旨在减轻农民负担,值得肯定,但在客观上却使原本不足的义务教育经费再次陷入窘境。
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衡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程立新带来了一组数据。2003年末衡阳市有教职工63611人,其中危房59万平米,教职工工资为13751万元,危改经费是23600万元,而财政预算的教育经费只有83026.7万元。衡山县是一个只有40万人口的小县,现有初级中学28所,在校初中生23068人,小学生27803人,全县现有教职员工4074人,离退休职工1072人,2004年县级财政实际投入义务教育的经费是2298万元,资金缺口相当惊人。
代表们一致认为,目前义务教育中最核心的问题就是建立合理的经费投入机制,否则,其他一些重点、难点问题也会因经费得不到有效保障而难以解决、难以推进,如此一来,此次“修法”就没有多大意义了。
[COLOR=red] [/COLOR]政府责任明确财政分级投入
今年6月温家宝总理在《在全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提出的“改革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目标是:按照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要求,建立起各级政府责任明确,财政分级投入,经费稳定增长,管理以县为主的体制,”“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对发展农村义务教育的责任,进一步巩固以政府投入为主的经费保障机制。在保障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稳定增长方面,县级以上各级政府要更多地承担起责任。”
在此思想指导下,参加座谈会的代表们达成共识,教育投入要由中央、省、地(市)、县四级政府共同承担责任,按各级政府的财政实力合理确定分担经费的比例。就全国来讲,应该是中央拿大头,省级拿中头,县级拿小头。各级政府的分担责任要明确,以便于社会监督和政绩考核。法律要建立义务教育经费拨付、管理、使用的监督机制,预算和决算要向社会公开。每年要对义务教育经费进行审计,审计报告也要向社会公开。对于不能依法拨付义务教育经费或者挪用、克扣义务教育经费的,对于预算决算报告和审计报告不公开的,应追究法律责任。
建立什么样义务教育经费投入机制,范谊代表提出的五个步骤得到了一些代表的肯定。他说,从目前我国的财税制度整体情况来考虑,应该尊重和发挥现有机制的作用和潜力。建立义务教育保障体制,第一是定盘子,第二是拨珠子,第三是造册子,第四是打板子,第五是教育收费问题。国家先确定教育投入总经费,教育主管部门优先保证义务教育经费投入,范谊认为顺序应该是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大学教育、学前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以及再列一个专项与机动资金,按照这个顺序对教育总经费进行切割。教育主管部门作出年度预算,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通过政府报人大会议通过和拨付,并接受人大的监督。此外,义务教育中哪些项目是可以收费的,建议通过立法或者实施细则的时候加以限定。
[COLOR=red] 教育资源分配失衡须高度注意[/COLOR]
除了教育经费投入问题,教育资源分配失衡、应试教育没有得到根本改观、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时受歧视、教科书过多过厚过于豪华等问题也在此次座谈会上受到关注。
针对教育资源分配不均衡的现象,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汪永清认为,义务教育应当是普惠性教育,每个适龄儿童、少年都应当享受平等的义务教育权利。然而,目前我国义务教育资源分配不尽合理,表现在:一是城乡义务教育学校之间存在明显差距。城市学校硬件好、教师素质高甚至超编,而农村学校危房多、教师合格的少。二是由于经济条件的差异,不同地区之间义务教育水平存在很大差距,许多经济欠发达地区的骨干教师不断流向发达地区,造成当地教育教学质量持续下降。三是同一地区义务教育学校之间也存在很大差异。不少地方一段时间不仅没有采取积极措施消除自然产生的学校之间的差距,反而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与非重点学校,在经费、师资力量等方面进行倾斜,加剧了学校之间的差距。
一些代表指出,教育资源分配失衡,也导致了“择校费”等一系列问题的产生,许多家长在应试教育思想指导下,觉得“不能使孩子输在起跑线上”,不惜一切代价为子女选择好学校,进一步拉大了学校间的差距。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邢世忠建议,政府义务教育经费的投向,要有利于促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重点向贫困地区的农村和城乡贫困学生倾斜。义务教育的免费教育如果全国一步到位有困难,应首先免除贫困地区乃至整个农村地区学生和城市低保家庭子女入学的杂费,继续扩大义务教育“两免一补”的范围。
据教育部提供的数字显示,目前我国义务教育阶段在校中小学学生将近1.8亿人,义务教育可以说是涉及人群最广、受益人群最多的社会公益事业,不仅关乎个人和家庭的命运,更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未来,此次修订义务教育法的意义不言而喻。邢世忠表示,义务教育法修订工作有望在今年12月召开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上进入一审。相关链接 我国义务教育现状
1986年义务教育法颁布以来,1998年全国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已达98.9%,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阶段(含普通初中和职业初中)的比例已达94.3%,初中阶段入学率达87.3%。全国90%的人口地区普及了初等义务教育,73%的人口地区普及了初中阶段义务教育,大城市市区和沿海经济发展较快地区已开始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目前我国农村普遍推行“县、乡、村三级办学,县、乡两级管理,以县为主”的体制,全国有95.2%以上的小学、87.6%以上的初中、71.5%以上的高中设置在县镇和农村。1995年至2000年,教育部、财政部实施了“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其中中央拨专款39亿元,加上地方政府配套资金共100亿元,用于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办学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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