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侵犯了学生的隐私权?
薛文平
近几年来,一些非法出版物正在以青春读物的名义在社会上大肆泛滥,严重危害青少年的身心健康。特别是口袋装言情、武侠、漫画书已成为中小学生闲暇消遣的爱物。虽然学校图书馆提供的大量健康有益的各种阅读材料,但充满好奇又缺乏辨别能力的青少年学生往往无法自觉抵制不良印刷品、音像制品的不良影响。教师在课上有时发现学生意犹未尽,自觉不自觉地把课外偷偷阅读的所谓“青春读物”拿出来浏览,结果被老师收了上来,有的读物很不健康。也许是“禁果效应”作祟,也有学生具有基本的辨别是非的能力,不是不知道有些东西是有害的,但最终还是抵制不住诱惑拿来阅读了,而且非常的隐秘。上星期二,学校派我外出对初三毕业学生进行中考英语口语测试,星期四下午回到学校,晚上正好组织学生看电影,我走进教室,里面空无一人。我突发奇想,为何不趁教室里学生不在时查一查我外出两天,他们在看些什么书。因此我检查了每张课桌里学生的阅读书籍,果然查到了几本很不健康的口袋装言情、武侠、漫画书。电影结束后敏感的学生回到教室,发现自己的书给班主任收走,就过来找我,说是从高三的学生那儿借来的,要把书还掉,我当然要把书没收并予以销毁。有的学生提出,在他们在场或不在场的情况下搜查私有物品是侵犯了学生的隐私权,也是不尊重对方和有失文明的表现。以上的案例是属于侵犯学生的隐私权吗?难道明明对学生有害的东西就不能检查处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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