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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帖]评职称论文不再论刊物级别
    评职称论文不再论刊物级别 省人事厅:有CN/ISSN刊号的刊物即可
     
        2005-12-14 10:45:34  来源: 南方都市报  作者: 李雅琼
     
     
      省人事厅出台新规,统一调整为具有CN刊号、ISSN刊号的论文

      近日,广东省人事厅发出《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论文发表刊物等级划分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规定取消我省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之论文条件中关于国家级、省级和市级专业期刊划分的有关规定,凡资格条件中要求国家级、省级、市级期刊的论文,统一调整为具有CN刊号、ISSN刊号的论文,论文数量要求原则不变。论文条件中公开发表的论文不是以国家级、省级、市级期刊界定的,继续有效。

      据悉,所谓CN刊号为国内统一刊号,是由国家出版管理部门负责分配给各省连续出版物的代号。ISSN刊号则为国际标准刊号。

      据了解,省人事厅接到一些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来信和电话,认为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中,以国家级、省级和市级来划分和确定论文和论文发表刊物的层次和专业技术水平不合理、不科学,刊物的主办单位与刊物(论文)的水平高低不存在因果关系,希望省人事厅予以调整。

      之后,省人事厅经研究决定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论文条件关于论文发表刊物等级划分的有关规定,其具体内容为:取消我省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之论文条件中关于国家级、省级和市级专业期刊划分的有关规定,凡资格条件中要求国家级、省级、市级期刊的论文,统一调整为具有CN刊号、ISSN刊号的论文,论文数量要求原则不变。论文条件中公开发表的论文不是以国家级、省级、市级期刊界定的,继续有效。没有六要素、中(外)文摘要,但内容完整的论文,不得视为无效论文。论文条件调整后,各级评委会在开展评审工作中,要以业绩、能力为导向,认真考核论文的技术水平,本着重在实绩以及社会和业内认可的原则,全面综合评价申报人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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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取消论文“级别”当为权宜之举
       
        2005-12-14 08:48:48  来源: 南方日报   作者: 张沿河

       
         省人事厅近日发出“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论文发表刊物等级划分规定的通知”(粤人发〔2005〕300号),明确规定取消我省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之论文条件中关于国家级、省级和市级专业期刊划分的有关规定,凡资格条件中要求国家级、省级、市级期刊的论文,统一调整为具有CN刊号、ISSN刊号的论文。通俗地说,就是用于职称评定的论文,不再讲究其发表刊物的级别了。

        这个通知,正在或准备申报职称的人们可能喜忧参半,喜的是,不用为论文发表刊物的级别煞费苦心了;忧的是,统一调整之后,内部刊物上的那些论文不灵了,得发在具有正规刊号的刊物。这一喜一忧,实际上是论文“门槛”的一个降低、一个抬高。除此之外,我还有一种理解,就是它乃权宜之计、无奈之举。在我看来,这未尝不是当下专业刊物信誉度每况愈下的一个折射。笔者是赞成讲究论文发表级别的,那毕竟代表学术水准嘛;当初省人事厅对论文条件的级别规定,自然也有其道理,因为那时的刊物本身名副其实。理论上看,一定级别的刊物,理应代表论文的相应水准,像国外的《Science》、《Nature》、《National  Geographic》等,其在业界的“领军”地位基本上不容置疑。问题是现在,我们的刊物级别大抵失去了“门槛”功能。刊物的级别不是很重要吗?视之为“不可能任务”的人可以去“另辟蹊径”。其实,花钱买版面在我们中国早已是公开的秘密;不少学术刊物也乐得来个“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钩”。除了学术腐败的前提因素,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供与需的倒置,全国有多少国家级的学术刊物,又有多少人要申报职称?在这样的论文发表背景下,发表在哪里才是问题,而质量高低却变得不是问题。这样来看,省人事厅的“通知”顺应了时势。

        不过,“通知”一旦实施,由之引出的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是,如何在“论文数量要求原则不变”的情况下,比较两个论文数量相同的人的学术水平。也就是,如何考核论文的质量,不能因为论文发表刊物级别一视同仁了,降低了职称评定的标准,毕竟,级别低的刊物,上述情况更容易出现。此外我们还得承认,学术良心尚未完全泯灭的刊物仍是有的,倘若国家级的与市级的,水平等同对待,也难免失之公允。好在“通知”想到了这一点,说论文条件调整后,“各级评委会在开展评审工作中,要以业绩、能力为导向,认真考核论文的技术水平,本着重在实绩以及社会和业内认可的原则,全面综合评价申报人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力”。恕我直言,这一说法基本上没有操作性,做到这一点,主要得取决于各级评委会的良心;而以我们的现时国情来看,不大靠得住。我们时常诟病国人“一刀切”式的做法,我却感到非常能够理解,因为倘若有一丝松动的可能,有“能量”的人马上能够突破原则界线。

        话说回来,既然目前我们不少学术刊物的信用那么低,暂时不讲论文发表级别就是必要的。不过我想,等到专业刊物没那么多学术之外的“杂质”的那一天,还是应该根据刊物级别厘定一个人的论文水准,毕竟,自“国家级”而下,代表了业界的认可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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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现在的杂志有些既有CN又有ISSN的,但却是非法出版的。
        班主任之友感谢您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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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smxpt.cn/kycwz/Article_Show.asp?ArticleID=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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