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发布2006年工作重点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1.进一步加强宏观思考和战略研究,认真做好谋划未来工作。完成《2020年中国教育发展纲要》研究制定工作,提出今后15年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的奋斗目标、指导方针和重要举措,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努力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实现从人口大国向人力资源强国的转变。
2.颁布和实施《全国教育事业第十一个五年规划》,推动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加强分类指导和分区规划,推动各地制订教育事业“十一五”规划,做好区域、基层和学校教育发展规划。
3.进一步加强教育法制建设。全力推动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尽快颁布实施,加快《教育法》、《学位法》修订进程,做好《考试法》和《学校法》起草工作。积极推动各地建立健全配套性的教育法规,加大教育执法工作力度。采取有力措施,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
4.深入推进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巩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健全保持党的先进性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高校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提高领导学校发展的能力。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
5.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强化教育宏观管理和服务,深化教育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务信息化。认真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加强教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统筹部机关、直属高校、直属事业单位和驻外教育机构干部队伍建设。做好老干部工作。
6.积极营造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良好舆论环境。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宣传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广泛宣传教育事业发展的新成就,大力宣传教育工作的新举措和新实践。抓住社会关注的教育热点,力争主动,发挥舆论的正面引导和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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