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学期开学后,海南省海口市各区的教育资金被挪用情况严重,教育转移支付资金落实情况堪忧。据海口市教育局长韩美介绍,农村税费改革后,海口各区政府并没有充分认识和领会文件精神,没有按规定标准把50%的转移支付资金落实到位,个别区甚至还截留部分资金。如琼山区到位资金仅有2.5%。(3月20日《新京报》)
时下,只要谈到地方教育资金不足的问题,人们就不约而同地想到“中央政府要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可就是没有考虑到自己应在管好用好转移支付资金上加大力度。在争取资金时苦苦相求,可资金到手后又不拨下去,大量截留。地方政府这种“口是心非”的作法,对发展教育事业有百害而无一利。长此下去,中央政府给再多的钱也是枉然!
应当说,我国自实行农村税费改革后,中央政府通过转移支付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地方教育经费的缺口。作为地方政府,理应倍加珍惜这笔来之不易的资金,及时拨到使用单位,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而大量地截留教育转移支付资金,的确有违中央政府的初衷。
究其原因,我想主要在于以下两点:
一是地方政府财力吃紧,梦想分得一杯美羹。时下,在一些地方特别是经济欠发达地区,有不少政府财政靠吃补贴过日子。由于自身财力有限,在发不出工资和无钱搞建设时,只好把眼睛盯在上级下拨的各种专项资金上。反正不是装进了个人腰包,等上级查出来了再说情也不迟。
二是地方相关监督失控,给了政府可乘之机。人大常委会代表全体人民监督政府理财,出现大量截留教育转移支付资金的现象,人大常委会理当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此外,由于财政监督、审计机关是在政府领导之下开展工作,因此指望其阻止这种行为,显然既不现实也不可能。
看来,要想进一步加大教育转移支付资金的管理力度和提高使用效益,就必须“对症下药”。上级有必要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实行跟踪问效。对违规违纪行为,不能讲人情,要公开曝光并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要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同级人大常委会更有必要定期听取政府阶段性的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报告。这是人大常委会一项义不容辞的职责,也有利于及时纠正问题,堵塞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