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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帖]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抢险
        2006-09-14 09:04:19  来源: 南方都市报   作者:钟欣  

     
      新颁布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不鼓励学生做“赖宁式”的少年英雄
      
      本报讯 曾几何时,中国对于那些积极参加救灾抢险的青少年给予极高的荣誉。十几年前,全国的少年儿童都学习过一个叫赖宁的中学生,他是扑救山火时牺牲的。然而,从本月开始实施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抢险活动。

      新颁布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认为,抢险是应当由专业人员或者成人从事的活动,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另外,学校也不得组织学生参与制作烟花爆竹、有毒化学品等具有危险性的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活动。

      有专家认为,从十几年前号召“向赖宁学习”到如今的禁止组织学生参加抢险,这一变化反映了中国人对待“少年英雄”的观念在进步。从保护未成年人的角度来说,不应该鼓励他们见义勇为或者去做所谓的“少年英雄”。

      中国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副巡视员郑增仪说,当前,中国的安全事故处于多发期,学校的安全工作形势也十分严峻,如校园周边网吧、游戏机室等违法违规经营,治安秩序混乱;交通事故不断,伤害青少年的恶性刑事案件急剧增加。

      为此,新颁布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强调,禁止在中小学校园周围二百米范围内设立网吧,公安机关应当把学校周边地区作为重点治安巡逻区域。学校要对学生宿舍实行夜间巡查,特别是要加强对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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