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LIGN=center][SIZE=9pt][/SIZE][/ALIGN][/P][P][SIZE=4][IMG]http://img1.gtimg.com/edu/pics/hv1/59/36/1824/118614839.jpg[/IMG][/SIZE][/P][P][/P][P][SIZE=4]去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今年3月,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刑事案件的意见》。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反家庭暴力这一社会热点话题,也进一步被纳入了法治的大框架。围绕对家庭暴力、校园性侵、就业歧视等社会热点问题的认识和法治引领问题,半月谈记者专访了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全国妇联原副主席、书记处书记甄砚。[/SIZE][/P][P][SIZE=4]记者:您如何看待反家暴立法的时机?[/SIZE][/P][P][SIZE=4]甄砚:我们高兴地看到,反家庭暴力法治化的进程明显加快。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是一项系统工程,工作机制的建立、法律的制定、公众的认知、重点部门的责任落实等等,都是非常重要的。[/SIZE][/P][P][SIZE=4]家庭暴力不只中国有,世界各国都有。对此,世界各国都是持反对态度的,目前已有八十多个国家出台了反家庭暴力的专门法律。[/SIZE][/P][P][SIZE=4]我国反家庭暴力法的立法基础较好,因为绝大多数省份都出台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地方法规和意见。立法的理论研究也是充分的,全国妇联、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法学会等部门和机构的一批法学专家一直致力于这方面的研究。同时多数群众都知道家庭暴力是违法行为,这时候推出这部法律是有基础的。[/SIZE][/P][P][SIZE=4]记者:对于征求意见稿,有哪些特别值得期待的地方?[/SIZE][/P][P][SIZE=4]甄砚:我们国家有一些反对家庭暴力方面的法规和要求,但分散在不同的法律系统之中,不够集中,不够系统,也有法律空白。现在我们立法强调可操作性,这次的法律里面有很多操作性强的办法,这都是原来欠缺的。[/SIZE][/P][P][SIZE=4]比如特别强调了政府的责任,强调了法院应该有人身保护令,公安的110出警后,可以出具制止家庭暴力的行为告诫书,这些都可以成为法庭上的证据,民政部门的相关机构里建立家庭暴力受害人庇护站等,这都是非常好的。[/SIZE][/P][P][SIZE=4]而且出台这部法律将起到预防与制止的双重作用。一部好的法律,不光是惩治一小部分违法的人,也是对更多人的一种引导和规范,同时告之社会对相关问题应持有何种态度。[/SIZE][/P][P][SIZE=4]记者:在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后,一些招工用人单位由于担心女性生育两个孩子提高用人成本,对求职应聘女性愈加歧视。您如何看待这一问题?[/SIZE][/P][P][SIZE=4]甄砚:这是不对的。女职工的权益必须得到保障,这是国家法律有规定的。[/SIZE][/P][P][SIZE=4]当然,合理的政策引导是依法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应该看到,对此国家是有政策保障的,女性生孩子期间的工资,是由生育保险提供的,不会有什么太大的压力。[/SIZE][/P][P][SIZE=4]此外,一个企业也应该尽到自己的社会责任。社会的延续发展不单纯是家庭的事情,也不单纯是妇女的事情,而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每一个企业或单位都有这样的责任,这是一个社会责任的共同承担。[/SIZE][/P][P][SIZE=4]记者:如何才能真正促进就业公平,消除就业歧视?[/SIZE][/P][P][SIZE=4]甄砚:就业性别歧视不但增加了女性就业压力和就业成本,造成女性人力资源浪费,而且还使受歧视女性产生心理问题,甚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妇女平等就业是妇女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平等享有社会发展成果的重要途径。我国在促进就业公平方面,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和具体的文件要求。[/SIZE][/P][P][SIZE=4]消除就业性别歧视,要加大对劳动力市场的监管力度,可以吸纳工会、共青团、妇联参与,形成促进平等就业的多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在劳动力市场、人力资源市场和招聘网络,开展反对就业性别歧视的监督管理工作。[/SIZE][/P][P][SIZE=4]此外,要加大对就业性别歧视行为的惩处力度,将有就业性别歧视行为的招工用人单位纳入黑名单,加大招工用人单位就业性别歧视的违法成本。[/SIZE][/P][P][SIZE=4]记者:近年来,校园性暴力时有发生,大家目前对校园性侵害关注比较多,但往往容易忽视校园里的性骚扰,您如何看待这个问题?[/SIZE][/P][P][SIZE=4]甄砚:校园性骚扰,也是一种校园性暴力,是严重侵犯人身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对此,我国法律法规做出了明文规定,但近年来校园性骚扰仍然没有得到有效遏制。[/SIZE][/P][P][SIZE=4]一是目前有关校园性骚扰的法律法规还不完善,校园性骚扰的防控机制有欠缺。二是学校对性骚扰问题重视程度不够,防治措施和教育培训不力。三是由于受害者和性骚扰行为人之间关系不对等,尤其是儿童心智尚不成熟,不知道如何应对和保护自己。四是受“家丑不可外扬”等传统观念束缚,受害者的家长不敢或不愿去揭发骚扰者的行为。[/SIZE][/P][P][SIZE=4]尤其在当前城镇化的背景下,农村留守儿童多由爷爷奶奶等监护,对于儿童的学习和生活无力全面关注,往往难以及时发现孩子遭受了性骚扰和性侵犯。[/SIZE][/P][P][SIZE=4]因此我建议有关部门在制定《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时,要高度重视师德建设,采取得力措施,避免发生校园性骚扰和性侵犯。同时对相关法规的执行情况,开展全面的督察,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SIZE][/P][P][SIZE=4]教育部门应编印针对不同年龄段学生、家长、学校教师的防治性骚扰的培训教材,并将预防和制止性骚扰的知识纳入学校课程之中。[/SIZE][/P][P][SIZE=4]记者:那么到底什么时候对孩子进行性教育才是合适的,如何进行性教育?[/SIZE][/P][P][SIZE=4]甄砚:我的观点,其实从小学开始已经晚了,家庭应该承担起这个责任,从小就对孩子进行非常自然的教育。比如让她(他)知道自己是女孩子还是男孩子,自己身体的哪些部位是别人不能随便碰的。这种教育主要是为了让孩子具有保护自己的常识和意识。[/SIZE][/P][P][SIZE=4]性教育是分年龄段的,不同的年龄段应有不同的内容。性教育要让孩子对自己有一个她(他)能够理解的认识,让孩子能够保护自己,我觉得这是最重要的。[/SIZE][/P][P][SIZE=4]记者:如何发挥学校在孩子性教育中的作用呢?[/SIZE][/P][P][SIZE=4]甄砚:从学校教育来说,无论是学生守则还是道德教育课里都应该有这些内容。[/SIZE][/P][P][SIZE=4]教育方法也是很关键的。比如在英国对孩子进行这方面的教育就是“七个不”,不要告诉陌生人你的名字,不要让陌生人摸你裤头背心的地方等。我们经常是不缺说教,但缺少方法,缺少训练。这些知识需要内化为孩子自身的行为习惯。[/SIZE][/P][P][SIZE=4]幼儿园应该教孩子如何去适应社会,怎么对待陌生人、怎么买东西、怎么过马路、怎么保护自己、遇到坏人应该怎么办,就是生活常识教育应该从幼儿阶段开始,在小学不断进行训练,从而形成一种能力,这就是一种社会人的能力。[/SIZE][/P][P][SIZE=4]对于低龄儿童来说,性教育最重要的是性安全教育。其实不光是性安全的教育,还包括一个大的安全教育范畴,包括水安全教育、交通安全教育等等。对孩子的安全教育其实是非常重要和迫切的。[/SIZE][/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