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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帖]十名小学男生群殴班内1女生 老师袖手旁观
        西部商报
       
      本报记者刘磊 李剑兵为您报道 23日早晨7时40分,在位于兰州市七里河区的新桥小学教学楼内,突然,一个身体瘦弱的女学生滚爬在楼道内,她的头发乱了,衣服破了,鲜血染红了脸,她用手抱着头,哭喊着求饶。但是,10名男同学无动于衷,有的拿铁链,有的举板凳:“再让你偷东西,再让你告老师的黑状”……

      被打的女学生叫梅梅(化名),12岁,是六年级学生。而她被打的原因,还要从一起“蹊跷盗窃案”说起。

      [B]班长丢15元 同桌被疑是“贼”[/B]

      12月12日下午,梅梅的同桌(班长)小甲丢失了15元钱,一些同学怀疑是梅梅拿了钱。据班主任李老师和很多学生讲,原由有四点:梅梅和小甲是同桌,梅梅曾看见小甲把钱放进了笔袋。第二,梅梅当日中午曾一个人在教室里呆过。第三,梅梅平时爱说谎。第四,梅梅有过小偷小摸的习惯。

      李老师告诉记者,梅梅一开始不承认拿了钱,但放学后,梅梅曾单独告诉她:“钱是我拿的,但又丢了。”但梅梅母亲的说法与此截然相反:“李老师用哄骗、打骂等恐吓手段,逼迫梅梅承认偷了钱。”

      “我没打她!我是一个从教30多年的老师。”昨日下午,在城关区医院病房内,旧病复发的李老师流泪了。“13日上午,梅梅和她妈妈来到学校,当时,梅梅还承认她偷了钱。但到了下午,梅梅突然改口。”

      [B]怕老师难堪 承认自己拿了钱[/B]

      “你为什么一开始要承认自己偷了钱?”昨日中午,在新桥小学会议室内,梅梅脸色苍白,左胳膊绑着绷带,神情有点恍惚,她告诉记者:“我害怕老师难堪!她还逼我说是我偷的,我就说了。”“孩子没偷,干吗非逼迫她承认?还把她吓得不敢上学!”梅梅的母亲冉女士很气愤。14日,她再次找到学校,赵校长让她写一份书面材料,校方会妥善处理。

      [B]学校调查 梅梅没有偷钱[/B]

      记者获悉,校方随即在当日展开第二轮调查。

      期间,该班部分学生的情绪有些高涨,对梅梅偷钱一事深信不疑。一名同学告诉记者,梅梅当时承认偷了钱,还在班里承诺会尽快还钱;如果不还,甘愿让全班男生打她一顿。而梅梅向记者否认了此事。

      22日上午,学校领导作出决定:15元钱不是梅梅偷的;不许任何人歧视、侮辱、殴打梅梅,校领导还专门找班主任李老师谈话。

      [B]认为老师受委屈 10男生打伤同学[/B]

      然而,据新桥小学赵校长给记者提供的材料显示,班主任李老师并没有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反而情绪激动,当着全班同学的面哭诉委屈。记者了解到,部分学生认为是梅梅和她母亲在搞鬼。23日就发生了打人事件。

      梅梅说:“我走到楼道口时,一群男生冲了过来,边骂边打,有的拿着椅子,有的还拿着铁链……”梅梅母亲接着说:“李老师后来就站在旁边,却视而不见,学生的暴力行为是李老师的唆使所致。”后经兰大二院检查,梅梅脑颅软组织挫伤,后背肌浮肿,鼻梁骨微裂。

      李老师这样说,“我赶到时已发生了打人事件。我积极制止了事态,并让人打来热水帮梅梅清洗,还向领导做了汇报。”李老师表示,她有管理不严的责任,但校长和家长方也有责任。李老师称,22日,她发现同学有想打梅梅的苗头,就向校长做了汇报,要求把梅梅调班,或换班主任,但校长没表态。但赵校长称,根本没有李老师说的这回事。

      [B]肇事学生 只为给老师出气[/B]

      12岁的梅梅先是被冤枉,后又被同学“围攻”,这无疑给她的身心都造成了巨大伤害。让人惊奇的是,这10名同学的学习成绩都比较优秀,在老师和家长心目中,他们都很乖,大部分还是第一次打架。

      同学A:班长,学习成绩优秀。打人理由是“她不还钱,我为老师出气”。

      同学B:成绩名列前茅。打人理由是“梅梅让全班同学打她”。

      同学C:成绩中上,打人原因是“梅梅欠钱不还,冤枉老师”。

      同学D:第一次打架,其母亲称一直很听话。打人理由“梅梅气哭老师,还冤枉老师”。
     
      同学E:打人理由“梅梅气哭老师”。

      同学F:成绩一般,打人理由是“一时气愤”。

      同学G:第一次打架。打人理由“梅梅气哭了老师”。

      同学H:数学非常棒,打人理由是“她冤枉老师,曾把墨水滴到我身上”。

      同学I:班大队长,成绩优良,打人理由“梅梅欠钱,气老师”。

      同学J:成绩一般,打人理由是“为老师出气”。 12岁的梅梅先是被冤枉,后又被同学“围攻”,这无疑给她的身心都造成了巨大伤害。让人惊奇的是,这10名同学的学习成绩都比较优秀,在老师和家长心目中,他们都很乖,大部分还是第一次打架。

        [B]老师疏忽学生极端 酿成骇人惨剧[/B]

      [B]学校与家长相互指责,因缺钱孩子无法入院治疗[/B]

      “自己的女儿被平白无故冤枉成为小偷,学生家长三番五次找到学校要求澄清事实,校方却以事件在调查过程中推托,不听取班主任老师的意见导致女儿被同学殴打,本来可以让事情消灭在萌芽状态,却因为学校对事件的不重视导致事件恶化。”梅梅的母亲告诉记者,自己的女儿被打以后,学校不但没在第一时间告诉家长,还让家长自己垫付医药费后再处理,梅梅家庭收入较低,孩子只能被迫出院,他们要求学校先期支付医药费遭到拒绝。找到记者前学校虽然支付了900元的医疗费,但校方没有任何人关心过梅梅的病情,也没有到家里看望过孩子。

      梅梅被同学殴打之后一直不敢去学校,提到17天前发生在教室门口的一幕,梅梅的心灵上已经留下了很大的阴影。

      本来孩子的心理已经产生了阴影,学校冷漠和不积极处理事情的态度让家人寒心。而作为证据的孩子的衣服和围巾,也被校方拿去不归还。

      [B]学校表态 正在积极处理承认存在问题 [/B]

      [B]就梅梅被殴打一事,该校的赵校长告诉记者:事发当日曾采取措施[/B]

      12月12日发生丢钱事件以后,他们经过调查后决定:梅梅同学拿钱证据不充分结论不成立;不许任何人歧视、侮辱、殴打梅梅;对于梅梅所欠本班同学所谓餐具污染费15元不予偿还;校领导找班主任李老师谈话,使其认识到可能出现的后果,并要求采取果断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B]没想到事态突然扩大[/B]

      没想到12月23日,发生了六年级某班10名同学集体殴打梅梅的恶性事件,事发后他代表学校已经向学生家长诚恳道歉,并且立即安排送孩子上医院全面检查治疗。

      [B]三方进行协调达成协议[/B]

      12月26日上午学生家长再次找到学校,学校对班主任李老师、殴打学生家长、梅梅家长三方进行协调达成协议:受伤的梅梅必须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各方委托家长负责孩子的治疗,治疗费由殴打学生家长和班主任李老师共同承担,先期产生的792元由学生家长承担,后期费用由班主任李老师承担;由三方代表组成慰问团前去梅梅家进行看望,以便孩子尽快得到恢复。

      [B]班主任执行不力造成伤害[/B]

      而该校杨校长表示,班主任是学校对学生教育管理的执行者,在处理此事件时没有保护梅梅的自尊心,使同学形成梅梅偷钱的概念,在学校处理班主任李老师时,她不但执行不力还在全班同学面前哭诉委屈,从而导致殴打梅梅的恶性事件发生,给梅梅的身体和心灵造成了严重的伤害。而梅梅在此事件中由于不诚实让问题复杂化,并且在几周以前梅梅的妈妈在校园有打梅梅同学的情况发生。

      [B]学校没足够重视负有责任[/B]

      梅梅被打之后的十多天时间里,班主任老师也已经将情况反映给学校负责人,而学校的校长却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导致同班同学对梅梅大打出手,学校在此事件中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而梅梅被打后校方也没有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孩子因为缺少医药费还躺在家里休息,在此事件中暴露学校素质教育中还存在严重问题,同时学生的情感教育还需要进一步强化。

      [B]对班主任处理意见[/B]

      1 解除李老师的班主任职务,责令对班上发生的事情进行深刻反省,写出书面检查;

      2 赔偿梅梅部分检查治疗费用共计1000元;

      3 扣除李老师下半年目标管理奖;

      4 对施暴学生进行严厉批评教育,公开向梅梅同学赔礼道歉,并由其监护人承担部分医疗费用共计900元;

      5 同意给梅梅同学调班,痊愈后在其他班级就读;

      6 以此为鉴,教育全体教师从中吸取教训,不断加强师德修养,提高管理学生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B]深层原因 小学生欠缺家庭情感教育[/B]

      兰州师范学校心理教育学家王成德老师昨日就此事说,此事暴露出学校在素质教育方面还存在严重的问题,作为学校应该注重学生德智体美劳的全面发展,尤其应该重视学生品德方面的教育,只重视学生的成绩和升学率已经成为很多学校的共性。

      这起事件反映出学校对学生的情感教育还是严重缺乏,现在大多数同学都是独生子女,所以家长与孩子在情感交流上比较缺乏。

      小学生能够公开在学校殴打同班同学,这种手段主要还是受到影视节目的影响,一些不该看的凶杀暴力影片让这些学生很容易模仿,他们对这些事情的辨别能力很差。所以此事件学校和家长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作为家长应该有自己教育孩子的责任感,对于做每一件事情应该意识到后果的严重性,在事件善后处理时要考虑到学生年龄和认识能力,尽快重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精神方面的恢复。

      [B]应加强学生法律常识教育[/B]

      而兰州理工大学人文学院法学系教授高琴说,此事件主要还是由于老师让班长代收护牙费造成,事件发生后学校虽然有权利调查此事,但是在调查过程中应该注意方式和方法。10名同班男同学在教室门口殴打一个小姑娘,学生因为年龄原因够不成伤害罪,但是充分暴露出学校管理者负有主要的责任,丢钱事件发生后的十多天时间,学校应该妥善平息事件,而随后发生的事情完全在于学校处理事件的态度不积极。

      虽然学生集体殴打本班同学属于保护老师心理,虽然想法是对的但做法太恶劣,事件发生后老师应该积极从心理上对学生进行教育,避免学生之间的矛盾升级造成严重后果。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应该比较重要,学校对学生在一些违法犯罪方面的教育上,还没有得到重视,应该加强对学生在暴力倾向方面的教育。
    [ 这个贴子最后由王者之风在2005-12-30 23:13:12编辑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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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遇到班上丢钱的事,班主任到底该怎么做呢?一个值得探讨的话题。
    来了就是朋友!多交流就是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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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生教室内遭11男生猥亵
       
                        2006-03-30 11:09:55  来源: 南方都市报  作者:  
       
       
        据《海南日报》报道小红(化名)被困在教室里,5个男生不断把她推来推去,手还在她身上乱摸。小红欲挣脱跑出教室,身后“嘶”的一声,薄薄的衬衫被撕开了一条口子。这是本月23日发生在海南海口市美兰区大致坡镇昌福小学某年级教室里的真实一幕,此前小红还曾两次遭到类似的“调戏”,前后参与此事的男同学多达11人。所有当事人平均年龄只有13岁。
        
        回放:5男生关门调戏女同学

        昌福小学的周校长向记者介绍了事情发生的经过:上周四下午最后一节课是劳动课,小红像往常一样回到教室拿书包,准备放学回家。正当她收拾好东西准备离开时,教室里剩下的3名男生突然站到小红面前挡住了她去路,其中1个把腿往课桌上一撂,大声招呼两个同伴:“把门关上,不给她出去!”此时,又有2个学生从外面进来,于是5个人关起门来,对小红开始动手动脚。

        当时小红准备跑出去,被他们中的1个牢牢抓住,剩下几个则开始上来乱摸,挣扎中小红的鼻子被抓伤、衣服被撕破。当小红终于逃离教室来到班主任面前时,已经是衣衫不整,鼻子还流着血。

        周校长第二天上早操时知道这件事后既震惊又愤怒,立即把5个男生找来询问,没想到类似事情还不止这一次。此前小红已被“骚扰”了两次,参与此事的男生多达11人,而整个班级只有25个男生。
        
        家长:赔偿不能少于3万元

        小红的爸爸说,当天看到女儿提前回来,脸上有伤、衣服破了、身上有的地方还发青,就觉得不对劲,但小红只说是别人打仗误伤了自己。第二天才有熟人告诉他,孩子被人欺负了。

        愤怒的小红爸爸带着亲戚朋友来学校讨公道,看到事态难以控制,校方才报了警。

        此后,学校召开了包括双方家长在内的调解会,会上小红的外公提出孩子在教室里受到这么大的侮辱,精神受到很大打击,理应得到赔偿。“当时他提出不少于3万元的赔偿费,后来又说少于1万元免谈,我建议他最好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周校长说。
        
        女生:担心再受欺不敢上学

        在小红的家里,记者看到她正捂着毯子,脸朝墙地躺在床上,一句话都不说。家人告诉记者,自从那件事后,孩子几天以来都是这个样。除了偶尔起来吃点饭,就是一个人躺在床上,不说话也不去上学。

        据来探望小红的同学说,小红自己很想回来上学,可是担心再受欺负,还怕同学们不再理她。记者问起那天的事时,小红的眼泪刷地就下来,再不肯多说一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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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8-04 10:51:20  
         

          本报讯 (记者/陈球 实习生/曾德军 马喜生)被告罗明远在广州白云区某娱乐城的舞池欢快蹦跳,突然被人踩了一脚,于是一场群体斗殴旋即发生,罗明远的朋友胡英平捅了对方2人,导致1死1重伤。昨日,这起故意伤害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重审。据悉,广州中院曾以故意伤害罪一审判处被告胡英平死刑。此次重审,原因在于胡英平提出其犯罪时还是一个未成年人,因而案件被省高院发回重审。
          
          朋友舞池被踩引发群殴出于义气捅死1人
          
          2004年10月18日午夜零时许,白云区某娱乐城灯光闪烁,音乐呱噪,舞池里“群魔乱舞”。突然,一个瘦削矮小的男子对另一个男子怒吼:“怎么踩了人,也不道歉?!”被踩的男子正是被告之一的罗明远。

          不一会儿,娱乐城门外的斜坡上,夜色朦胧中,6人将罗明远拉出来围殴。此时,另一被告胡英平看见朋友被打,出于义气冲过去解救罗明远。

          群斗中,胡英平拔出匕首,连捅对方2人:一个脖子被扎一刀,血喷不止成重伤;一个胸部被插一刀,心脏穿洞,不治身亡。
          
          胡英平一审判处死刑以未成年为由提起上诉
          
          广州中院一审判处胡英平死刑,胡英平提出自己犯案时还未成年,于是向省高院提起上诉,省高院发回广州中院重审。

          昨日的庭审中,被告胡英平认为自己实际出生日期是1987年5月21日,距离2004年10月18日杀人时,年龄仅17周岁零5个月。至于身份证上的1985年5月23日的出生日期,是2001年办身份证时虚报的。当年,读初一的胡英平辍学,为能够进厂打工,于是给自己的年龄掺入了水分。胡英平称,其姐姐是1984年11月出生,自己怎么可能在1985年5月出生,怎么可能只比姐姐小6个月?请求法院给自己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胡英平的辩护人,引用警方调取的胡英平老家村委会的计生材料、湖南省新宁县公安局的户籍资料和胡英平就读小学的花名册,来证明被告胡英平2004年作案时还是未成年人。若证据真实的话,胡英平“可免除一死”。

          罗明远在法庭上抒怀,没必要因为自己被踩一脚的小事,导致两人命丧黄泉,请求法院给胡英平一个机会。

          法庭没有当庭宣判,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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