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农村义务教育两大难:财政与教师制度[/B] 2006年01月04日16:16 来源:光明日报
十一五期间,国家将逐步实施免费义务教育,首先对部分农村困难学生然后扩大到所有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实行免除书本费、杂费,并补助寄宿学生生活费,简称“两免一补”。同时,全国人大还将遵循普及、质量和均衡的主线修订《义务教育法》,确保我国义务教育健康发展。这些都是深得人心的喜讯,是党、政府和人民群众共同的价值诉求,是我国和谐社会愿景的必然要求。
为了确保农村地区儿童也能受到免费的高质量的义务教育,我们认为,有两个难点要突破,一是中央和地方财政博弈问题,二是教师制度建设问题。
首先谈谈第一个问题。在“两免一补”政策出台时,规定中央财政负责“一免一补”即负责免除书本费,并补助寄宿学生生活费,地方财政配套,负责免除杂费。中央和地方惠及的困难学生数量要一致。经过一年来的实践表明,中央财政有较强的实力实施免费义务教育,而有些地方则力不从心。例如,2005年年初时,有些省上报的应该得到“两免一补”的学生数量较大,后来发现自身财力不足,只好减少上报数量,以减少地方免除杂费的开支。
实际上,这类问题在过去也经常发生,中央为了调动地方积极性,每每无不要求地方做出些相应的配套为前提;地方为了得到中央的财政支援,不惜许诺夸口,而实际则不完全兑现。由此形成了中央和地方的博弈关系。当前,在关系到中华民族素质的义务教育问题上出现博弈,与免费义务教育的初衷有些不和谐,本来是令人雀跃的好事恐怕又要出现瑕疵。我们调查发现,某些地方领导,特别是有些贫困地区的领导早已认为,义务教育作为社会公共资源,其运行成本主要应该靠“国家”的思想,他们心目中的“国家”即中央财政。公共资源享用权利的不排他性,以及回报时的无界限性,使得很多地方领导慨叹“义务教育办好了,接受高层次教育的人才流失了,对本地经济发展有什么作用……”。据统计,目前“两免一补”只惠及国贫县3600万农村学生。以后将有数以亿计的学生要面临这种情况,所以要有一个长效机制保证免费义务教育实施。
在我国,长期存在协调条条块块关系的问题。财政管理体制方面一级政府一级财政,各自保持本级财政收支两条线平衡,实质是强化了块块的权力。例如,我们调研了解到,某县教育局领导根本不知道教育专项转移支付数额,县一把手说,“你们都知道了,就会天天来要钱了。”但是,在分税制之后,在中央财政得到强化之后,在对待像义务教育这样的公共事业,条条的作用应该强化,中央财政的垂直影响会更加有效。专款专用,封闭管理对保障义务教育经费投入的直接到位,至关重要。当然,在实践中需要有纪检审计部门督察,更需要有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和操作透明。否则,免费义务教育和以往的教育转移支付一样都可能被截留和挪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