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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治理教育乱收费:官方结论与民众感受为何不同?
治理教育乱收费:官方结论与民众感受为何不同?  
 
2005-02-28 15:56更新 来源:转载文章  
2004年末,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教育部监察局局长刘金平宣布 ,经过对北京、云南等12个省、直辖市的督察,共查处教育违规收费4.75亿元。而2004年初,教育部公布的2003年治理结果是,共查处教育违规收费8.53亿元,清理违规收费6.39亿元,处理责任人2488人。


据介绍,2004年的上述督察涉及54个市、县(区)的21所高校、62所中学和60所小学,查处的教育违规收费数额仅为上年的55.7%。同时,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办公室8月~11月共受理了民众举报电话1857个,也比上年同期下降了36%。由此,刘金平给出了这样的结论,2004年的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稳步推进,教育乱收费得到了有效遏制。


“有效遏制”难以让民众接受


对于这个“治乱”的官方结论,且不说仅仅来自对百余所学校的督察,似有以偏概全之嫌,至于广大民众拥护、满意与否,还得从一年前教育部部长周济的相关分析说起。当时,他认为教育乱收费有三种情况:生存型,即一些地方在教育经费不足的情况下,通过乱收费来维持教育运行;发展型,即有些学校希望借乱收费增加教育经费,提高教育质量;腐败型,即一些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巧立名目乱收费以权谋私。


先看生存。2004年的最后一天,教育部、国家统计局、财政部联合公布的《2003年全国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统计公告》披露,2003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比上年减少了0.04个百分点,全国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的比例也比上年下降了0.08%。可想而知, 在政府提供的教育经费仍不足以维持教育运行的那么多地方,不搞违规收费几乎是天方夜谭。

再看发展。十分有限的基础教育经费得不到合理配置是一个“顽疾”。比如城乡之间的中小学、城镇与边远地区之间的中小学、重点与一般中小学之间的经费差距甚大。北京师范大学教授林崇德举例说,为办好重点校,上一届政府曾给北京五中投资两亿元,给八十中投资三亿元。事实上就北京一般中学的标准,三亿元。

 可以办30所初中了。在很多学校基本建设差强人意的情况下,这样的决策有什么科学依据呢?北京理工大学研究员杨东平也认为:“政府多年来大力扶持重点校,已成为复制现实社会差距的利器。”只要重点校以昂贵的择校费大大加高升学门槛,使普通学校的多数学生利益受到损害的现实不改变,就难有对乱收费的“有效遏制”。


三看腐败。许多地方重点校超越政策底线招收择校生的“寻租”行为持续数年,于今为烈。2004年,华东某经济欠发达县两所重点高中招生2400多人,规定中考成绩高于720分可不交助学费,其余均按所差分数分档收费。结果竟有2300多人分别交了1000元~7000元不等的助学费。 与此同时,一些地方重点校收取的高昂择校费被纳入当地政府的一大财源已成为公开的秘密。2004年,西南某县政府居然下发文件称,只有完成择校收费的中学,才可能得到财政拨付的经费。重点校竞相乱收费得到政府的鼓励,这种现象在中央督察的百余所学校之外普遍存在,“有效遏制”不过是一种自说自话罢了。
闭口不谈。


广受民众质疑的还有“一费制”收费方案。从2004年秋季新学年始,这个方案(包括了针对“一费制”之外的代收项目的规定和针对贫困学生的减免办法)在许多地方的初中和小学全面实行时,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授郑新春认为,实行“一费制”收费将课本费、作业本费和杂费“捆绑”在一起收取,在贫困地区还是可以有效地保证学生的利益,而在大城市则未必能起到这样的作用。因为这并不是容易出教育乱收费问题的收费项目,而诸如择校费等容易出问题的环节,“一费制”方案恰恰没有涉及,是有意回避,还是不慎疏漏,教育行政部门至今不作解释。


2005年初面世的中国社科院“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课题组研究报告中指出,近10年教育乱收费高达2000亿元。报告认为,连续多年在多项关于城乡居民储蓄目的调查中,子女教育费用均被排在第一位,这并不是很正常的事情。


这种不正常的事情在很大程度上源于上世纪90年代末掀起的创办“示范校”热潮。短短几年工夫,政府动辄投资上亿元打造一所“示范高中”在各地全面开花。目前这类学校硬件的豪华程度不仅超过了国内的许多大学,而且超过了发达国家公办中小学的水平。它在误导中小学建设无限攀比,造成严重的教育资源浪费的同时,还极大地抬升了这类学校的教育运行费用,于是,这类学校利用政府搭建的收费平台,将所有债务负担无情地转嫁给家长。


“治乱”政策为何得不到完善


教育乱收费的种种乱相,对学校掌权者的腐蚀是不言自明的。仅仅从各地民众交纳高昂的择校费却得不到一张正式发票,以及凡是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收费听证会重点校代表均不参加这一类现实,就足以说明教育乱收费的黑洞深不可测。为什么政府的改造薄弱校的口号少见行动,而扶持重点校的制度却日渐牢固,只要从重点校通过贿赂有权者(即有权者子女进重点校的费用可以减免)从而达到共赢的结果,就不难看出目前“治乱”政策的局限性。


显然,高昂的择校费使得进入重点中小学日益成为金钱和权力的较量。重点中小学里的各级领导干部和高收入人群子女的比例甚高,被民众称为有权有钱者子女的“私立学校”。据对华南某市一重点中学初三班50名学生的调查,家长为厅局、县处和科级干部的有28人,占学生总数的56%。可以说,政府以扩大优质资源的名义推出的重点校政策,既是政府能短期奏效的“政绩工程”,更成为让子女享受优质教育资源的有权者的既得利益。


2002年国家计委、财政部、教育部在联合发出的《关于印发〈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通知》中要求,学校通过设计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收费项目、标准等相关内容。然而至今,凡是有重点中小学校的地方都有人择校,凡是收择校费的学校都有人违规。这个推论的有力证据,就是几乎没有学校如实公示自己的收费并且也未受到过行政部门切实的督察。正由于此,民众需要知情的有关违规收费的统计数字,在许多省市都是一笔糊涂账。在这样的背景下,官方公布的2004年在全国百余所学校查处的4.75亿元,又怎能证明它不是“冰山一角”呢?


如果说,政策在“治乱”初期多是些大的原则还可以为民众所理解,那么今天它还是几条以不变应万变的大原则,就只能使民众产生“缺乏诚意”的感慨。因此,将现阶段的“治乱”举措加以细化,既是“治乱”工作本身进一步强化的需要,更是表达政府“治乱”并非敷衍的重要标志。


需要细化的问题,无外乎有以下几个:一是划定合理收费的范围,明确在合理收费以外无政策依据的所有收费都属于违规,以解决多年来“治乱”政策一直回避的初中和小学的择校费问题;二是规定高中突破“三限”的收费如何清退,以及如何保障交纳了这笔费用者的子女的就学权利;三是必须向民众如实公示收费的一切信息,规定拒不公示或不如实公示者应该承担怎样的责任;四是规定举报违规收费属实后如何清退违规收费,以及如何保障举报者的子女的就学权利。(记者 周大平)


来源:瞭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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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阳老师发重了,已删掉一篇,谢谢您对“热点聚焦”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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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发一个响应的转帖。呵呵,对事不对校啊,莫怪莫怪!
[B]重点中学如此“圈钱” 七成学生竟是“高价”[/B]
  河南省开封市重点中学兰考县第一高级中学(以下简称“兰考一高”),全校4700多名在校生中,只有1280多名学生是达到当年录取线的“平价生”,超过七成学生是要交“择校费”的“高价生”,而按河南省的规定,高中“择校生”比例不得超过学生总数的30%。

  一些学生和家长发出疑问:招生录取分数线的划定有没有公开、透明的标准?分数线的划定怎能与筹钱挂钩?

[B]录取线犹如雾里看花[/B]

  一名高三学生告诉记者,高三年级现有18个班、1400多人,可只有278名“平价生”。
入学时学校划定的录取线是496分,每差5分交500元。在入学考试前,学校从来不公布招生人数,学生怀疑学校是根据要收多少钱来划定录取线的。

  按教育部的规定,“择校生”也要“限分数”,但兰考一高的“择校生”录取线没有一个严格的标准。另一位高三学生说:“学校规定的‘择校生’录取线是370分,我只考了300来分,可答应学校先交8000多元、以后每学期再交500元的条件后,也顺利入学了。”

  一些学生还反映,学校“择校费”收取标准一年一变。一位高二学生说:“2003年入学时,学校‘择校费’收费起步价定为4000元,很多人交不起,只好转到其他学校。而到2004年新生入学时,‘择校费’起步价又降为500元。”

  兰考一高正常招生录取线是怎么确定的?校长宋二水说:“分数线由县教育局和学校共同确定,全校‘平价生’人数总共1280多人,每年‘择校费’收入为500万元至600万元。”记者了解到,目前,兰考一高高一年级已达22个班、2000余人,可“平价生”只有503人,扩招后“平价生”比例为何还这么低?宋二水说:“我们同一所民办学校--盖亚中学联合办学,盖亚中学可以全部招收‘择校生’,这样一联合,我们的‘择校生’比例就变高了。”

  可记者调查发现,盖亚中学已于两年前倒闭,所谓联合办学,只是兰考一高租用盖亚中学的校舍。学校党总支书记孟俊喜说:“国家对高中教育投入严重不足,如果按规定比例招‘择校生’,学校就没法发展了。”

  兰考一高这种大头朝下“倒切”式的录取线划定方式,把一些考分离录取线不远,又交不起钱的学生挡在了校门之外。一位高三学生说:“我第一次考试比录取线低20多分,由于交不起‘择校费’,只好复读一年。同村还有8个应届生离分数线差距不到30分,有4人因为交不起‘择校费’上了普通高中。”一名高二学生惋惜地说:“我的一个初中同学,离录取线只差一分,由于交不起钱,只好上了普通中学。”

[B]“圈钱”之后更缺钱[/B]

  由于突破了河南关于招收“择校生”比例的限制,大量扩招,兰考一高教学基础设施不足的矛盾变得更为突出,反而带来更大的发展压力,陷入“越圈钱越缺钱”的怪圈。

  据了解,兰考一高目前每个班的学生都在80人以上,一些文科班甚至达到100人。记者在教学楼里看到,一间约10米长的教室,前排课桌抵到讲台,而最后一排的学生的后背已快靠到后墙上。由于课桌排列过密,教室中间仅剩2条过道,每条仅能容一人通过。
一些坐在后排的学生反映,遇到讲课声音小的教师,讲课都听不清,而且看黑板也很吃力,班里一半的学生戴眼镜。在一个高二年级的宿舍里,记者看到密密麻麻地放满了双层床铺,小小的屋子竟然住了28人。

  一些学生反映,学校采用按分数排座位的办法。每次考试完,学生都按名次排队进教室,分数高的先选座位,分数低的只能坐在后面,结果是一些“差生”更差。

  谈起兰考一高的运行现状,学校的领导也是一肚子苦水。校长宋二水说:“初中和小学属于义务教育阶段,国家有一定的投入,但目前高中教育除了保证教师工资外,其他方面政府一概不管。学校要发展,所有的软硬件设施只能自己解决。”

  学校党委书记孟俊喜说:“既要发展还不能碰红线,现在农区县的高中实在是太难了。学校校长按理说只管教学就行了,但现在的高中校长既是校长还是企业家。”

  在学校的公告栏里,记者见到了2004年收支情况明细表。收入部分包括事业收入680万元、资料费160万元、其他为36.5万元;而在支出部分,仅还银行贷款和付某建筑公司建筑款就多达390万元,粗略计算一下,当年资金缺口约为20万元。

[B]教育资源越紧缺越应力保分配公平[/B]

  兰考一高一些学生家长认为,大家都想让孩子上重点高中,但重点高中不能以收钱为“重点”,学校这样办下去,不如直接改成私立学校。一些“择校生”家长说,花钱买分,让孩子上重点,图的是好的教学条件,图的是好的学习环境,可钱花了,受的教育却打了折。

  河南省社科院法学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牛苏林认为,从理论上讲,收取“择校费”本身就不公平,但在目前优质高中教育资源供不应求的情况下,部分引进市场机制,一方面可以补充公立学校教育经费的不足,还可以促进学校之间的竞争,扩大优质高中教育资源的供给,另一方面也可以制约消费者对优质教育资源的盲目需求;不过,越是资源紧缺,越要考虑公立学校教育资源的公平分配,这也是国家出台“择校生”限制措施的一个出发点。

  郑州市一位长期从事教育报道的新闻记者说,目前河南省大部分地方初中升高中率不到50%,高中教育资源紧张现象非常突出,像兰考一高这样的生源比例结构,其他地方也多有出现。目前,对于义务教育阶段,国家出台了“一费制”,而大学收费也较为规范,相比而言,对于高中教育乱收费的管理、监督力度还不到位,以致一些重点高中变成了“特权高中”。

  郑州一位姓毕的“择校生”家长说:“我去给小孩交钱时,就像搞‘地下工作’,交了钱,连收条都不给打,收费账为何搞得这么神秘,这些钱能否真的用在改善教学条件上,不能不打一个大大的问号。”(完)

  (“新华视点”记者林嵬、张兴军)

[ 这个贴子最后由王者之风在2005-4-7 17:08:28编辑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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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乱收费的原因,我个人认为,从“硬件”上看,是国家对教育的重视不够,拨款太少,相应的管理办法和监督机制也不健全。从“软件”上看,是部分老师和教育工作者没有神圣的使命感和责任心。
尤其,是高中,在高校和九年义务教育之间,再加上家长的望子成龙心理急切,乱收费几乎成了普遍现象。
什么时候,中国的孩子,才上得起学读得起书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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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整肃高校乱收费 高教需要更多“阳光” [/B]
 
  2005年05月13日07:30    锡兵

  尽管这一记重拳有点姗姗来迟,但仍因击中要害而让人眼前一亮———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近日发出通知,联手整肃高校乱收费,20余种收费项目被取缔,且明确要求高校不得提高学费标准,否则追究高校一把手的责任。更引人注目的是,还首次明确规定,高校收费的10%要用于资助贫困生。

  继今年“两会”温总理宣布将在2007年让全国所有贫困家庭子弟享受免费教育以来,这应该是第二个令人振奋的教育新闻。

  据教育部2004年统计,我国高校贫困生比例已达20%,人数高达240万。至少240万双眼睛,正在饥渴地仔细研读着三部委的这纸通知,而他们身后,还有数字更为庞大的弟弟妹妹们及其父母,也可能从这纸通知中获得一丝精神支持。

  但是,面对如此密集的眼眸,这纸通知还是显得单薄了:仅仅是不再涨价,贫困的孩子就能上得起大学吗?就以浙江一所大学为例,按去年的标准,每个新生进校,得提着7500元报到。这在较为富裕的浙江某些县市,也几乎是农民全年的人均纯收入的100%了,更不要说对那些尚在温饱线上的地区了。如今在农村重新陷入贫困的农民中,有一类就是因学致贫,因学负债,以至多有收到通知书而不去报到的事例。

  农村的希望在教育,农家的希望在教育———这应该已经是上下一致的共识。所以,不是走投无路,农民不会放弃来之不易的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

  中国的希望在教育,缩小城乡差别、维护社会稳定的希望也在教育。相信大家没有忘记悲剧大学生马加爵,从某种程度上看来,贫困诱使这个心胸狭隘的青年走向偏执和冷酷,只因为一时口角,就对同学大开杀戒。这是一个恶例,对我国的高教事业也是一记响亮的警钟:如果我们再不重视高等教育的“有教无类”,如果贫困问题仍然严重地困扰着人数众多的学子心灵,如果贫困子弟难以享受大学扩招成果,他们之中的一些人可能就不再是城市与乡村、文明与愚昧、现代与传统之间一座座平顺的桥梁,而成了令人心惊的“泥石流”。

  把高校收费置于阳光下,是一个良好的开端,但还远远不够。要让贫困生上得起学,要让他们在上学的时候不再有沉重的心理负担,有关部门还应想得更细更深更周到。教育部副部长张保庆的一句话很有力量,我们国家有能力、也有办法,确保高考新生能够顺利入学,确保在校学生不因家庭困难而辍学。他说,只要我们带着感情去做。

  是的,带着感情,我们的高校,就不会千方百计“挤占、截留、平调、统筹、挪用”收费资金,不会用“按学分制标准收费”、“统一寝具”之类的办法,从学生口袋明里暗里额外掏钱。带着感情,我们就会充分估量到城乡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会有针对性地向偏远乡村考生及其家长发放国家及学校的助学信息,发放各高校之间不同的收费标准,让贫寒学子有机会做出力所能及的选择。带着感情,我们或许有可能按照地区、城乡之间的发展不平衡,制定出不同的收费标准,让贫困家庭感受到更多的教育“阳光”。

  被教育的“阳光”普照过,自己也会成为一缕阳光———这是教育的功德,也是民族的希望。

  《人民日报》 (2005年05月13日 第五版)   (责任编辑:徐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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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有时候学校也很难,国家给教育的钱太少。我们这里的小学老师连班主任费都没有。
[IMG]http://www.163er.com/user1/7452/upload/2006365360.gif[/IMG]
 
[COLOR=heliotrope]怀念老师生活[/COLOr][COLOR=bule]QQ:366790718[/COL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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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国家对基础教育与高等教育财政投入的颠倒[/b]

    张玉林先生在《2004中国教育不平等状况蓝皮书》中介绍说“中央政府的财政教育经费的绝大部分投向了高等教育。在整个90年代,这一部分始终高达90%左右,而包括高中在内的中小学得到的比例始终未超过1%,而且这些有限的金额也主要是对‘中央属’中小学的投入。”中央政府的财政投入如此,地方政府的财政投入也是如此。一位在大学工作的同学告诉笔者说,一所省属院校一年的财政拨款,相当于一个地级市一年基础教育所有办学经费的总和。

    这是一种颠倒了的教育财政投入。因为,基础教育是政府的义务,基础教育对象的面广、数量大,理应有更多的财政投入。而高等教育毕竟不是国家的法定义务,也不是全民教育。有学者计算过,正常的教育财政投入比例,应该是初等教育50%,中等教育40%,高等教育10%。而我国多年一直来颠倒了对教育的财政投入,其直接的后果是造成中小学教育资源特别是优质教育资源的短缺和中小学的乱收费,间接的后果是把高等教育变成无本之木、无源之水,“肥了少数,苦了多数”。

    要改变目前我国颠倒了的教育财政投入,根本的办法是制定《教育财政投入法》,用法律的形式来强制保证基础教育90%、高等教育10%的比例。高等教育不够的部分,可以由社会来补足。

[b]国家对农村与城市基础教育投入的颠倒[/b]

    在教育财政投入严重不足和基础教育与高等教育财政投入严重颠倒的“双重压迫”之下,农村和城市基础教育的财政投入更是颠倒得惊人。曾有媒体报道说,城市基础教育的财政投入是农村基础教育财政投入的70倍。前段时间看到媒体报道说,东南沿海某省一个省政府的机关幼儿园,一年的省财政拨款就是1000万人民币,而在该省的东部、北部、和西部,一个具有1000名学生规模的初级中学,一年全部的办学总经费才40万人民币。农村和城市的儿童都应该受到同等水平的教育,因为,农民也交了公粮,也纳了税。但是我们看到的却是,绝大多数好的校舍在城市而不在农村,现代化的教学设备不在农村而在城市。本来,我国农村人口的比重就比城市人口的比例高,农村儿童的数量就比城市儿童的数量大,按照平等的原则,应该是对农村中小学的财政投入高于城市中小学的财政投入才是合理的,然而,实际情况却恰恰是颠倒过来了的。

    要解决城乡教育财政投入严重颠倒的问题,一是要加强对农村教育重要性、平等性的认识,二是要用立法的形式来强制保证城乡教育财政投入的公平。
                  --节录自网站首页“教育资讯”中《颠倒了的教育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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