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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戕的教师惩戒权
    [P][SIZE=9pt][SIZE=9pt][FACE=宋体]     [/SIZE][/FACE][FACE=宋体][SIZE=5]——“惩戒”不仅仅是种权力,更是一种教艺。惩戒的最高境界,应该是受戒者“头悬梁,锥刺股”的主观意识。[/FACE][/SIZE][/SIZE][/P][P][SIZE=9pt][SIZE=9pt][FACE=宋体][SIZE=5]
    [/SIZE][/FACE][/SIZE][/SIZE][/P][P][SIZE=9pt][SIZE=9pt][FACE=宋体][SIZE=5]  近日新闻又播出一则老师与学生在办公室“武斗”的视频。杏坛耕耘卅余载,深深体会到没有惩戒的教育,是沽名钓誉的缺陷教育。可是每每看到听到的却大多是舆情对广大同仁“好心办坏事”的同情。作为同仁,我亦同情那些自以为负责任却不被社会认同的老师,可同情归同情事归事,客观地讲在这些被家长与整个社会穷追不舍的“好心办坏事”的同仁中,绝大多数属于咎由自取。“惩戒”是种教艺,不仅仅是种权力,有效的“惩戒”不是别人或政府所能赋予的。[/SIZE][/FACE][/SIZE][/SIZE][/P][P][SIZE=9pt][SIZE=9pt][FACE=宋体][SIZE=5]  作为一个教师,当你站在讲台上那一刻起,你的尊严就是你的生命。可是这里所说的尊严,是你自己通过赢得外界认同所获得的。不同于那种“玻璃心似的民族尊严”。教育不是万能的,教育要是万能的,就不用设置监狱了。所以一个执教者,你可以让人恨,让人爱,却不能向世人乞怜。[/SIZE][/FACE][/SIZE][/SIZE][/P][P][SIZE=9pt][SIZE=9pt][FACE=宋体][SIZE=5]  不被受教者认同的教育,都不存在合理性。看看我们那些因为“惩戒”不被认同,被家长与整个社会穷追不舍的教师,大多就象“祥林嫂”一般,摆出一副慈母痛失爱子的可怜象,自玷尊严。那么是不是所有不被受教者认同的教育都不具备存在的理由呢?当然不是,这里所说的“受教者的认同”是建立在人类文明公理之上的绝大多数受教者的认同,是有规可循的,不完全是所有个体受教者的感受。那么由谁来鉴别“这种认同”是否属于“建立在人类公理之上的绝大多数受教者的认同”呢?,当然只有法律。不然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教育就成了一种打不清的官司,纠缠不清关系。[/SIZE][/FACE][/SIZE][/SIZE][/P][P][SIZE=9pt][SIZE=9pt][FACE=宋体][SIZE=5]  最近,国家颁布了基础教育惩戒条例。许多教师如同领了上方宝剑一般,邯郸学步地行使起惩戒权,结果频频碰壁。“碰壁”的教师们,不是从此渎职地消极执教,就是抱怨。我们姑且不讲大道理,就说说“消极执教”你如何走完漫长的职业生涯。这种“消极”的受害者不仅仅是学生,还有当事教师自己。站过中小学讲台的人,都能够懂,消极执教不完全是学生对老师的精神折磨,也是教师自己的自我戕害。所以只要你还不肯舍弃三尺讲台,那么你只有探究教艺,与受教育者建立起良好的互动关系。抱怨更是自欺欺人,学校教育的对象是执教者改变不了的。老师们要想不折磨自己,改变的只能是自己,以适应受教育者的变化。可惜中国大陆的同仁们绝绝大多数都弄不清这种利害关系。[/SIZE][/FACE][/SIZE][/SIZE][/P][P][SIZE=9pt][SIZE=9pt][FACE=宋体][SIZE=5]  什么出发点是好的,好心不得好报。教育的出发点好不好?是不是好心不是执教者自己定性的。而是要由受教者确认。不被认同的好心,或与恶意无别。所以每当听到看到绝大多数“大陆”同仁们因为“惩戒学生”遭受千夫所指时,最先冒出的两个字就是“活该”。[/SIZE][/FACE][/SIZE][/SIZE][/P][P][SIZE=9pt][SIZE=9pt][FACE=宋体][SIZE=5]  也许业届同仁看到这两个字,会觉得太恶毒。甚至会诅咒笔者这辈子别摊上那些“好心不得好报”的老师所遭遇的霉运。我还真不敢保证这辈子不摊上此等霉运。可是至少杏坛执教者应该努力规避这种霉运。[/SIZE][/FACE][/SIZE][/SIZE][/P][P][SIZE=9pt][SIZE=9pt][FACE=宋体][SIZE=5]  自打网络进入寻常百姓家后,笔者写过太多太多的关于惩戒教育的文字,介绍过许多规避职业风险的惩戒经验。可是同行的读者寥寥。为此笔者曾经建立一个旨在探究交流管理学生经验,规避职业风险,提升教育效果,降低职业压力的QQ群,然而入群者寥若晨星。成百上千的省级教师群,也鲜有人问津。怪诞是却经常能从这些群中看到同仁们因为学生难管理,“好心”不被家长与学生理解而诉苦。其实笔者发在这些群里的相关文章,对于这些“诉苦”的老师遭遇的问题与规避方法早已有较详尽的介绍。哪怕他们曾经浏览一眼,也不会“重蹈覆辙”!如今的中小学教师群体,缺乏独立思考精神是致命的职业缺陷。执教手段,往好了说,是刚愎自用。往俗了讲,就人云亦云的拾人牙慧。教育对象在不断变化,的确不能生搬硬套所谓的经验。但固步自封也无法适应基础教育的变化。[/SIZE][/FACE][/SIZE][/SIZE][/P][P][SIZE=9pt][SIZE=9pt][FACE=宋体][SIZE=5]  惩戒教育屡屡碰壁,根源还在于所颁布的“惩戒条例”亦属邯郸学步,缺乏细节,无可操作性。可是广大业届同仁,千万不要天真地幻想那些远离教育实践的教育“砖家”们能够弄出个什么实用的惩戒条例来。那些所谓的通过调研结果出台的条件,不过是“砖家”们欺世盗名罢了。那种走马观花的调研能够触及多深的教育现实!所以靠谁都不如靠自己,用心研究教艺,规避职业风险,才能收到较理想的教育效果。[/SIZE][/FACE][/SIZE][/SIZE][/P][P][SIZE=9pt][SIZE=9pt][FACE=宋体][SIZE=5]  看过太多的业届同仁“好心不被理解”的新闻,可是其中绝大部分的遭遇都是可以避免的。只要用心,汲取业届同仁们的执教经验加以消化,完全可以极大降低职业风险,收到较理想的教育效果。[/SIZE][/FACE][/SIZE][/SIZE][/P][P][SIZE=9pt][SIZE=9pt][FACE=宋体][SIZE=5]  笔者建立了一个不玩理论高深旨在探究交流实用管理学生经验,集思广益解决教育现实问题的群“班主任工作撷英”(群号:255418306),探究的教育问题不仅仅局限于班主任工作,期望任何中小学教育中出现的问题都可以通过业届同仁们的智慧找到解决的途径。并希望此群,还能成为入群同仁们“充电”的平台,大家通过行文交流教艺。[/SIZE][/FACE][/SIZE][/SIZE][/P][P][SIZE=9pt][SIZE=9pt][FACE=宋体][SIZE=5]  笔者的杏坛生涯即将结束,只是幻想最后这几年能把自己毕生的“舌笔双耕”的教艺留给所热爱的教育事业。幻想通过笔者的抛砖引玉,为业届同仁们建立一个规避职业风险,提升教育效果,降低职业压力的信息平台。[/SIZE][/FACE][/SIZE][/SIZE][/P][P][SIZE=9pt][SIZE=9pt][FACE=宋体][SIZE=5]  之所以说“幻想”,是因为笔者已经做好带着这份幻想走下讲台的心理准备。哪怕到走下讲台的那一刻,这个群也只有笔者一个人,也是笔者职业执着的痕迹,因为如今的社会,已经没有多少人关心什么教育,可是笔者觉得业届同仁们有理由关心一下自己,为“规避职业风险,提升教育效果,降低职业压力”做一份努力![/SIZE][/FACE][/SIZE][/SIZE][/P][P][SIZE=9pt][SIZE=9pt][FACE=宋体][SIZE=5]
    [/SIZE][/FACE][/SIZE][/SIZE][/P][P][FACE=宋体][SIZE=5][SIZE=9pt]  [/SIZE]【班主任撷英群([/FACE][SIZE=5]群号:255418306):[/SIZE]本群仅供交流教艺!禁发各种商业广告!若有与教艺主题偏离太远的话题,请群友之间互相双击各自群名片私聊!一篇文章只能有一个主题,请大家不要象某些网友一样,看任何文章都觉得不够满足自己的所有愿望!本群的主旨就是探讨“规避职业风险,提升教育效果,降低职业压力”行之有效的工作途径!其他话题私聊!本群不要求实名,入群的朋友请将群名片改为“所在省或市或县+网名”目的是让群内朋友,了解教育区域性特点。有愿望的网友可以扫码入群,也可以通过搜索群号入群。入群请注明“撷英”。入群后也可以将热心教育的朋友拉入本群。】[/SIZE][/P][P][SIZE=9pt][FACE=宋体][FACE=宋体][FACE=宋体][SIZE=9pt][FACE=宋体]
    [/FACE][/FACE][/FACE][/SIZE][/FACE][/SIZE][/P]
    [ 此贴最后由 褦襶子 在2019/12/23 22:53:51编辑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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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IZE=4]赞同观点[/SIZE][/P][SIZE=4]没有正面的批评就没有正面的冲突;心中有学生,学生的拳头永远不会落在眼前教师的身上。[/S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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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UOTE][b]下面引用由[@于松峰]发表的内容:[/b]

        赞同观点 没有正面的批评就没有正面的冲突;心中有学生,学生的拳头永远不会落在眼前教师的身上。[/QUOTE]
        [P]感谢关注鼓励!惩戒是种教艺,绝不同于惩罚。二者的区别就在于惩戒是满足“头悬梁,锥刺股”的自我激励;惩罚是强迫受教者接受被动激励。请参看鄙人拙作《学校惩戒教育刍议》。祝安[/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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