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向的是做人的原则 读完案例后,我脑海涌现的第一感受是:做陈老师的学生好辛苦!陈老师自己更是辛苦又心苦!!——面对自己的学生,明知他们是对的,却要虎着脸违心地批评;在与同事的相处中,为了避免把关系弄僵,却一次又一次地选择放弃原则,放弃平时要求学生去坚持的所谓客观、公正。以这样的工作方法、处世态度去面对学生、同事,陈老师的内心想必也饱受煎熬?读着读着,我也凭空生出几分沉甸甸来。 陈老师说自己工作12年了,也当了10年班主任了。按理说,班主任工作也应得心应手了,可他“却越来越感觉到:自己的班主任工作越来越力不从心,越来越无可奈何。”我想,造成他目前如此处境的最大原因是因为:陈老师缺失一种信念,缺失坚守做人基本原则的勇气!从两个案例来看,折射的都是同一个问题:学生明明没有做错什么,可因为顾忌同事间的相处,为了给自己营造一个和谐的人际关系,而置学生的感受于不顾,置班主任工作的原则于罔闻,不能不说陈老师是有几分私心的。 “鼓掌事件”的处理,我们看到的是老师的简单粗暴:仅仅是科任老师认为几个学生的鼓掌不怀好意,是对老师的极不尊重,我便由认为“他们的举动应当是善意的”“顺势就让学生进了教室”立马到“来了个180°的大转弯,暴风骤雨般地数落开了。”“变脸”之快,实在让人愕然。而前后反差如此之大的原因仅仅是因为“我是班主任,科任教师交给我的任务,我得端正态度、认真处理,直到他们满意为止。”让人不得不心存疑惑:在陈老师的心中,是让事实说话,还是让科任老师满意才是最重要的?在这次天平的摇摆中,我们不禁要问:陈老师在处理突发事件时,原则何在? 而运动会上接二连三发生的事件,更是陈老师缺失原则造成的恶果。在“3000米改判事件中”,表面上我们看到的是老师的“不作为”,究其实质,却是老师“明哲保身”的思想在作怪:当“班上许多学生气愤地哭了,于是找裁判理论”时,我们看不到作为班主任的陈老师的身影,班级发生这么大的事情,他不可能不知情,也不可能不闻不问。但他只是听凭学生找裁判理论。为什么他不亲自出面呢?唯一的解释是:在面临学生与裁判的冲突时,他选择了回避!他不愿为了学生去得罪裁判!岂知这样的逃避不但无益于事件的处理,还让事态逐步升级,以至于第二天由“兄弟班级的运动员严重犯规”引发的不公正判罚将事件愈演愈烈,发展到孩子们的“公车上书”“半日维新”,且“事态还有扩大化的趋势”。从中我们不难看出:陈老师原本要回避的矛盾,不但没有消除,还逐步升级,更令人警醒的,作为班主任的他已经在逐渐失去学生的信任,失去对事态的掌控。当陈老师需要“陆续有好心的老师来提醒我”,不正是证实了这一点吗?而更让人失望的是,陈老师并没有认真反思造成事态逐步失控的根源,采用更合情合理的处理办法,而是一错再错,“在班会上,我虎着脸批评着他们”“又一次选择放弃原则,放弃平时要求学生去坚持的所谓客观、公正”。虽然陈老师认识到”自己的批评多么苍白无力、多么言不由衷”“学生看着此时专制、虚伪的班主任,心里一定充满了失望、困惑与沮丧……”但我还是忍不住要说:如果陈老师不改变这种无原则性的妥协思想,最终不但无助于同事之间的相处,还必将失去学生的爱戴与信任,将自己的班主任工作推到一个更尴尬的境地。可想而知,陈老师的学生所采取的自救措施,沸沸扬扬,不仅当事裁判,连兄弟班级的班主任、学校领导都会有所耳闻,这样的后果是什么呢?会不会对陈老师的工作能力产生质疑,甚至产生其他更丰富的联想?这样一来,陈老师失去的恐怕不仅仅是学生的信任吧? 试想一下:在“抄袭事件”的处理中,如果陈老师能坚持对学生爱护性的原则,那么在听了科任老师对学生鼓掌的不满后,就完全可以微笑着说:“你别生气,我去调查一下是怎么回事再来处理。”如果陈老师对自己的学生了如指掌,他也一定会问:“有这样的事情?你先告诉我是那几个同学吗?”当听到这其中有几个好学生时,他也可以说:“说不定中间有什么误会呢?我调查清楚了再给你满意的答复,好吗?”平息了科任老师的怒火再去班级调查后做冷处理,我相信科任老师不会不接受。这样自然不会“落一个‘纵容学生、不支持科任老师工作’的名声”。在“3000米误判”事件中,如果陈老师坚持“公平、公正”性原则,在一出事之初就主动找到裁判反映情况,据理力争,我想:裁判不会无视你的申诉。哪怕比赛的结果无法更改,裁判也会重视今后的赛程,估计第二天的1500米长跑就不会再次出现“荒谬”误判了,也不至于让“裁判门”步步升级,闹得一发不可收拾!退一万步讲,哪怕所有的事情都已发生,但你的据理力争必将赢得学生的心,赢得孩子们真诚的爱戴和信任,在接下来的教育中,你还需要靠“虎着脸”去解决问题吗? ( 武汉市硚口区太平洋小学 张 阳 4300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