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是教育的前提 反复读了几次案例《他是我的儿子》,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为了文中的儿子,为了文中的其他学生,还有袁老师。 袁老师在文中写道:“对于别的学生犯了错误,我总是以一颗宽容的心去对待,多表扬,少批评。而对待自己的孩子犯了错误,我就是无法容忍,别人的孩子骂不得,打不得,自己的孩子随我怎么样都行,正是在这样的想法驱使下,我的方法简单粗暴,动不动就是严厉的惩罚,还冠冕堂皇地称之为“杀鸡儆猴”。每次读到这句话,我的心总是很痛——怎么能说出这样的话?又怎么能这样做? 虽然袁老师说了“对于别的学生犯了错误,我总是以一颗宽容的心去对待,多表扬,少批评”,但她紧接着又说“别人的孩子骂不得,打不得”。我们从中不难看出,袁老师所谓的对其他学生的“宽容”其实不是发自真心,而是基于“别人的孩子骂不得,打不得”的现实考量(因为很多家长都比较“护短”)。她并不是不想“简单粗暴”,只是有所顾忌。也就是说,她并没有真正把学生看做是和自己人格平等的个体,并没有真正地尊重学生,从而平等的对待学生。她对学生的“宽容”是一种“矫情”。 正因为袁老师心中对受教育者缺少“尊重”,所以她对于同样作为受教育者的儿子抱着“自己的孩子随我怎么样都行”的想法,采取的“方法简单粗暴,动不动就是严厉地惩罚,还冠冕堂皇地称之为杀鸡儆猴”。感觉在她的眼中,孩子就是他的私有财产,没有独立的人格,随她任意摆布,稍不如意就“简单粗暴”。作为家长和老师双重角色,她没有意识到——孩子需要尊重。所以才出现了孩子和他的对立,甚至称她为“母老虎”。 虽然袁老师在刘老师的启发下转变了教育方式,也取得了一定的教育效果,但也仅仅只是方式的转变,因为从她的叙述中依然看不出他对孩子应有的尊重(“我把他拉到了门背后”就是证明)。 儿子也好,学生也好,在人格上他们和我们是平等的,我们应该尊重他们。当孩子感受到我们的尊重,体会到尊严时,他们会乐于接受我们的建议,我们的教育才会真正有效。 尊重,是教育的前提! (重庆南岸天台岗小学 王业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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