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最近发生了一件不愉快的事情,让我很气愤,更多的是失望。[/P][P] 周二上午,学生阿华、柏弘、镇海几个人来到我办公室承认错误。说昨天下午放学,几个人在篮球场打篮球,结果学校篮球队说要用场地训练,就把场地让给了他们。放眼望去,篮球场上还有一个篮筐没有人用,只是有三个女孩子坐在场地中间玩手机。学生们经过询问和沟通,女孩子们说,他们玩可以,但是自己不会动地方,球绝对不可以打到自己的头上。这话说得真叫霸道,可几个男孩子还是答应了。本以为可以活动一下筋骨了,可没动几下,就听到其中一个女孩子尖叫道,原来一个篮球不偏不正地刚好砸到了她的头,但实际上是另外一群人玩的球。那个女孩子不由分说,拎其我们班男孩子的书包就走,因为那个书包里有几个人的手机、钱包等贵重物品。所以阿华很紧张的追着要,要了两次,见那个女孩子就是拿出书包向前走,阿华一下次踢了女孩子一脚。当时的一脚力度肯定不小,女孩子一下跪倒在地上,裤子也磕破了一个洞。几个男孩子都从篮球场赶了过来,女孩子给自己班主任打了电话,班主任到场后就哭泣不止。班主任了解了一下情况,让男孩子道歉,阿华到了歉,但是女孩子说没有诚意,不接受,说要告到主任那里。事情就这样僵持了下来。所以第二天阿华找到了我。[/P][P] 这件事情听完之后的第一感受是,男孩子怎么能动手打人呢?真是太不对了。但是面对平时彬彬有礼的阿华,除了对于他没有办法控制好自己的情绪的思考之外,我还在想,是怎样一个无礼、野蛮的女孩子能把阿华逼成这个样子。于是,我去找了女孩子的班主任了解情况,据班主任说,女孩子要求阿华去那个班级当着全班同学的面道歉,因为当时操场上很多人看到了,很没面子。否则就告到学生处主任那里。对于这个要求,我直接回复了,道歉可以,私下的,但是为什么要去到班级?事情发生在放学,不是在班级。所以,不行就到主任那里评理吧。同时,我也指出了那个女孩子不对在先的问题。但是那个班主任还是强调阿华的问题。但还是答应回去做女孩子的工作。对于这个班主任,我没有什么意见,护犊子的心理我们都有,学生自身的问题我们更是比别人都清楚。事情再一次僵持了下来。[/P][P] 一天之后,学生处主任和我联系,让阿华去她办公室。我没有因为她们的最终选择意外或生气。因为阿华确实做得不好,应该要有个担当。而且主任是个对人不对事的人,公正、不留情面,但很会做学生的工作。所以我鼓励阿华去到那里该承认的承认,该认错认错,但同时也可以把对方的问题指出来,并且用心听主任的话。令我意想不到的是,一节课之后,阿华说谈完了,主任绕着圈地让他去那个班级道歉,他说不过主任,干脆认怂算了,但是很委屈。对于学生说的我不完全相信,于是我拨通了主任的电话,结果我听到的竟和学生说的差不多。主任就这男生动手打女生的问题,完全不管女生犯错在先的问题,对于我的诉说根本听不进。难怪学生说说不过。对于我要求去班级认错可以,但是那个女孩子也要认错的话,主任的回答竟是“人家的违规,你们是犯法,你们没有权利提要求”。就这样一句话,我没话说了,我不了解法律,但也知道,除了极个别罪大恶极之人会被剥夺为自己争辩的权利,我的学生所作所为是恶劣,但怎么就到了没有权利提要求呢。一气之下,我说好,明天认错,我带着学生和主任一起去那个班级认错。明天,我要在诚心认错之外,不卑不亢地表达我的观点。[/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