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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帖]教育部规定义务教育在校考试不得公布成绩
        2006年08月28日02:10 新京报
     


      据新华社北京8月27日电 (记者 吕诺) 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将从9月1日起正式实施。教育部近日要求各地依法规范公共教育资源配置,不得举办各种名目的重点学校、重点班。

      教育部日前发出《关于贯彻〈义务教育法〉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的若干意见
     
    》,要求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抓紧制订或完善本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基本标准,合理配置公共教育资源,切实加大对薄弱学校的支持力度,加快推进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不能利用公共教育资源集中建设或支持少数窗口学校、示范学校。要积极推动学区内各学校优秀课程、优秀教师、实验设备、图书资料、体育场馆等教育教学资源的共享。

      教育部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衡编班,均衡配置校内教育教学资源,不能以各种名义在校内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要建立健全帮扶学习困难学生的工作机制,给予学习困难的学生更多的关心和帮助。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本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举办的各类实验班进行全面清理,进一步明确审批权限和程序。确因教育教学改革需要举办的,要严格控制数量和规模,开展实验所需经费由审批部门统筹解决,不得向学生加收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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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节假日时间禁止集体补课

      这是教育部在日前发出的《关于贯彻〈义务教育法〉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的。同时要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全面清理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服务性收费项目,坚决废止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违背的收费项目。

      教育部要求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不得随意增加考试科目的课时,也不得随意减少非考试科目的教学时间。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本地实际提出中小学学期、寒暑假和学校作息时间安排的指导意见,严格控制学生在校学习时间。学校和教师不得占用节假日和休息时间组织学生上课和集体补课,不得要求和统一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学科辅导班和学科竞赛。

      教师“不务正业”将予纠正

      教育部要求,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依法规范教师职业行为,切实加强教师管理,坚决纠正一些教师把主要精力用于校外补课的错误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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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的在《新闻联播》看到了,但是我认为,这样的的规定到最后肯定会不了了之。我记得在上世纪80年代就有这样的规定,但是社会、是上级、家长对教育、老师的要求越来越高,越来越严,现在有些教育管理体制真的使普通老师很无奈,有点无所适从。


      我觉得要真正实现这些规定,首先要解决资源不均衡的问题,而解决资源不均衡问题的关键在于:政府把教育放在真正意义上的优先发展,而不是口头上的;给义务教育阶段的老师以真正的关心,而不是恐吓、威胁,多点理解,少些指责。
      班主任之友感谢您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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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贵自知,
        消费者都有知情权,接受教育的学生这个消费者为什么不能知道自己的成绩?
        月弦晶痕,但求能留下点什么给自己也给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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