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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册2014-11-12
    我确信:小兰是偷拿了超市的物品
    [P][LINE-HEIGHT=25.0p][ALIGN=center][SIZE=18pt]我确信:小兰是偷拿了超市的物品[/SIZE][SIZE=18][/SIZE][/ALIGN][/LINE-HEIGHT][/P][P][LINE-HEIGHT=25.0p][SIZE=16] [/SIZE][/LINE-HEIGHT][/P][P][LINE-HEIGHT=25.0p][SIZE=16pt]每天都喜欢翻翻《今日说法》看看,今天看的是[/SIZE][SIZE=16]2012[/SIZE][SIZE=16pt]年[/SIZE][SIZE=16]2[/SIZE][SIZE=16pt]月[/SIZE][SIZE=16]15[/SIZE][SIZE=16pt]日播放的《被绑女孩示众调查真相》([/SIZE][SIZE=16][URL=http://news.cntv.cn/law/20120215/114412.shtml]http://news.cntv.cn/law/20120215/114412.shtml[/URL][/SIZE][SIZE=16pt])。看完之后,我有话要说。[/SIZE][SIZE=16][/SIZE][/LINE-HEIGHT][/P][P][LINE-HEIGHT=25.0p][SIZE=16pt]当期《今日说法》讲述了[/SIZE][SIZE=16]2011[/SIZE][SIZE=16pt]年[/SIZE][SIZE=16]12[/SIZE][SIZE=16pt]月时发生在广西北海一个小镇的故事:一家超市指认[/SIZE][SIZE=16]11[/SIZE][SIZE=16pt]岁的女孩小兰偷拿了超市价值[/SIZE][SIZE=16]66[/SIZE][SIZE=16pt]元的发卡和糖果,超市的员工把小兰捆绑在店外的电线杆上示众,脖子上还挂上了“我是小偷”的牌子。而小兰辩称自己不是“小偷”,仅仅是不知道在什么地方付钱,小兰的父亲、老师、村里的干部从各个角度来证明超市是污蔑了小兰,小兰不可能是“小偷”。《今日说法》主持人和嘉宾也认为[COLOR=red]小兰不应该是小偷[/SIZE],即使是偷拿了超市的物品也不应该受到被挂牌示众的惩罚,主持人和嘉宾一边倒的倒向小兰。[/COLOR][SIZE=16][/SIZE][/LINE-HEIGHT][/P][P][LINE-HEIGHT=25.0p][SIZE=16pt]这期《今日说法》所叙述的事情,归结于三个问题:小兰有没有偷拿超市的物品(是不是小偷)?超市对小兰捆绑挂牌示众是否合适?对未成年人偷盗的行为如何教育?[/SIZE][SIZE=16][/SIZE][/LINE-HEIGHT][/P][P][LINE-HEIGHT=25.0p][SIZE=16pt]第二个问题“超市对小兰捆绑挂牌示众是否合适”相对简单。毫无疑问,即使小兰偷拿了超市的物品,超市这种控制人身自由,采取私刑的方法不仅不合适,而且违法,哪怕对方不是一个仅仅[/SIZE][SIZE=16]11[/SIZE][SIZE=16pt]岁的女孩。虽然涉事超市辩称,之前在超市多次发生未成年人偷拿超市物品,超市都采取了报警处理的措施,警察均以未成年人受法律保护,年龄太小无法处罚的原因释放了小偷,但这种辩称丝毫不影响超市行为的违法性,做出适当的赔偿理所当然。[/SIZE][SIZE=16][/SIZE][/LINE-HEIGHT][/P][P][LINE-HEIGHT=25.0p][SIZE=16pt]第一个问题相对复杂,小兰究竟有没有偷拿超市的物品[/SIZE][SIZE=16]?[/SIZE][/LINE-HEIGHT][/P][P][LINE-HEIGHT=25.0p][SIZE=16pt]先看小兰辩护方给出的理由。小兰的亲人说,小兰是一个乖女孩,什么家务都会做。小兰的老师说,小兰还是一个拾金不昧的好学生,学校好人好事记录本上还记录着小兰捡到[/SIZE][SIZE=16]1.5[/SIZE][SIZE=16pt]元上交学校的事情。小兰村的干部说,村里的小卖部是只要拿起东西,就有人跟着收钱,涉事超市是选购了东西要自己到收银台交钱,小兰不懂这些,并不是故意偷拿超市物品。主持人和嘉宾有一个基于部分事实的推定:小兰仅仅是一个[/SIZE][SIZE=16]11[/SIZE][SIZE=16pt]岁的农村女孩,虽然小兰拿着发卡和糖果已经走过了收银台但并没有走出超市门口,而且在超市门口也摆放着很多供人选购的物品,小兰并没有脱离超市的营业范围,所以小兰应该不是故意偷拿超市物品。[/SIZE][SIZE=16][/SIZE][/LINE-HEIGHT][/P][P][LINE-HEIGHT=25.0p][SIZE=16pt]我不同意以上看法,以上看法其实并没有事实的依据,只是片面性的推断罢了。[/SIZE][SIZE=16][/SIZE][/LINE-HEIGHT][/P][P][LINE-HEIGHT=25.0p][SIZE=16pt]先说小兰的亲人和老师的说法。说小兰在家里是个乖女孩,我相信;说小兰在学校里是个拾金不昧的好学生(在学校里发生的拾金不昧自然也能反映一个学生的道德品质,但不可否认的是学校里发生的拾金不昧很多是在同学的注视下发生的,不是不想不昧,而只是不能昧而已),我也相信,但那或许只是基于特定的监护或管理环境下的一种表现(我这也是推断),况且是个乖孩子做过好事就代表着不会做坏事本身就是一个荒谬的逻辑(谁也不能否认自己身上存在着善恶的多面性)。[/SIZE][SIZE=16][/SIZE][/LINE-HEIGHT][/P][P][LINE-HEIGHT=25.0p][SIZE=16pt]再说,小兰村里干部的说法。因为村里的小卖部和超市不一样的收钱方法就说小兰不知道到超市收银台处交钱太可笑了。超市的视频监控显示小兰紧挨着收银台过去的时候,是有顾客在交钱的,[/SIZE][SIZE=16]11[/SIZE][SIZE=16pt]岁的小兰是完全可以判断得出在哪里交钱哪里出门的。大家别忘记一个事实:这个[/SIZE][SIZE=16]11[/SIZE][SIZE=16pt]岁女孩当天是主动约着几个同学搭车到三四十里远的镇上赶集的,一个什么也不懂的单纯女孩敢做出这样的事情吗?小兰很聪明,胆子也不是亲人、老师眼中的那么小。[/SIZE][SIZE=16][/SIZE][/LINE-HEIGHT][/P][P][LINE-HEIGHT=25.0p][SIZE=16pt]再说说主持人和嘉宾的说法。超市门口(收银台外)是有一部分待顾客选购的物品,但在这里选购了物品的顾客他应该是往里走到收银台处交钱,而小兰是在收银台内“选购”了物品往外走,一直紧挨着走过收银台(丝毫没有展示自己所拿物品和交钱的举动),这一向里走,一向外走,差别正好就反着了。而小兰意图脱离超市营业范围的意图也是非常明显的。如果说仅仅因为小兰是一个[/SIZE][SIZE=16]11[/SIZE][SIZE=16pt]岁的孩子就推断小兰不可能偷拿超市物品的话,那只能说明做出这样推断的人根本就没有和众多如此这样的孩子交流的实践经验。我随便列举几例,绝对真实。学校门口有个小卖部,小超([/SIZE][SIZE=16]12[/SIZE][SIZE=16pt]岁)放学后到小卖部悄悄地把小卖部窗户的插销拔开,半夜潜入;小刚([/SIZE][SIZE=16]11[/SIZE][SIZE=16pt]岁)到小卖部去跟卖主聊,要一款店主没有的单放机,请店主周末去进货,小刚在店主进货的时候潜入小卖店;小红([/SIZE][SIZE=16]13[/SIZE][SIZE=16pt]岁,女)看到同学到校时把带的钱放在衣兜里,瞪大眼睛等到半夜(住宿),从同学衣兜里把钱拿走;小强([/SIZE][SIZE=16]13[/SIZE][SIZE=16pt]岁)半夜潜到教室,卸下电脑硬盘藏到学校下水道的水泥空心预制砖里;小军([/SIZE][SIZE=16]12[/SIZE][SIZE=16pt]岁)把班主任价值[/SIZE][SIZE=16]4000[/SIZE][SIZE=16pt]多元的数码相机藏在自己的上衣袖子里([/SIZE][SIZE=16]2007[/SIZE][SIZE=16pt]年)……性质更加恶劣的未成年人伤害案例更是不胜枚举,最近刚刚爆出湖南三名不满十四岁学生劫杀老师,据说其中两名在网吧被抓时非常淡然。前面我也曾经提到:这个小兰胆子可不是部分人想到的那么小。[/SIZE][SIZE=16][/SIZE][/LINE-HEIGHT][/P][P][LINE-HEIGHT=25.0p][SIZE=16pt]其实,抛却上述不谈,关键是超市监控所拍下的视频。小兰把两个发卡和三条糖果是放到了自己的怀里,兜里,放的时候有意识到没有人的地方,走过收银台时故作悠闲,这些都不是正常的行为。我把这段视频让我[/SIZE][SIZE=16]11[/SIZE][SIZE=16pt]岁的儿子看了,请他来判断。看完视频,儿子毫无迟疑的说,这就是偷。同样一个[/SIZE][SIZE=16]11[/SIZE][SIZE=16pt]岁的孩子能看得出来小兰这是明明白白的偷窃动作,为什么小兰的亲人、老师、村干部、主持人、嘉宾还众口一词的认为这不是偷呢?亲人、老师、村干部自然不愿意承认自己的孩子和学生是一个小偷,这可以理解。而主持人和嘉宾在报道这个事情的时候都有一个先入为主,小兰受到的伤害太大了,太可怜了,主持人和嘉宾就把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无原则的扩大化了。别忘了,农夫怀里的蛇也曾经有过可怜的时候,鲁迅先生也曾经说过: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的。其实,如果小兰是偷拿,而被判定不是偷拿,可能受到最大伤害的恰恰是小兰自己,道理大家自然懂的。[/SIZE][SIZE=16][/SIZE][/LINE-HEIGHT][/P][P][LINE-HEIGHT=25.0p][SIZE=16pt]所以,我确信:小兰偷拿了超市的物品(是个小偷),超市的行为违法,理应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SIZE][SIZE=16][/SIZE][/LINE-HEIGHT][/P][P][LINE-HEIGHT=25.0p][SIZE=16pt]还有最后一个问题:对未成年人偷盗行为如何教育?李玫瑾教授说:送公安机关。至少从本案来说,送公安机关这条道已经没有了(详情不再多述,超市老板和员工的说法绝对是真实的)。作为一名老师,我遇到这样的情况,第一是要了解清楚,事实究竟是怎样的,涉及名誉清白,半点马虎不得;第二,和偷盗的学生谈心,请他(她)站着谈坐着谈都行,争取改正;第三,客观真实的告知家长事情经过(我会提前告诉学生,这件事情我不能替你隐瞒,家长有权利有责任知道),不夸大,不缩减,家长不问不评判。[/SIZE][SIZE=16][/SIZE][/LINE-HEIGHT][/P][P][LINE-HEIGHT=25.0p][SIZE=16pt]至于超市,你不能告诉老师,这样你会损害他的名誉;你不能告诉家长,这样他可能会跳楼(自杀)( [/SIZE][SIZE=16]2004[/SIZE][SIZE=16pt]年[/SIZE][SIZE=16]7[/SIZE][SIZE=16pt]月[/SIZE][SIZE=16]3[/SIZE][SIZE=16pt]日晚,[/SIZE][SIZE=16]12[/SIZE][SIZE=16pt]岁的双胞胎少年杨特、杨点在创新书店海口国贸分店私拿了两张动画片光碟,他们走出书店时被保安发现,并被保安留置,后家长向书店缴纳十倍罚款。当晚回到家后因极度恐惧,最终双双跳楼自杀身亡[/SIZE]。);你不能报警处理,警察会告诉你,他们也没有办法;你不能打不能骂不能控制他的自由,否则你就会触犯刑律,受到处罚的就是你而不是他了。那怎么办?有个办法[SIZE=16]:[/SIZE][SIZE=16pt]你就得减少漏洞加派人手瞪大眼睛让他偷不着。[/SIZE][SIZE=16][/SIZE][/LINE-HEIGHT][/P][P][LINE-HEIGHT=25.0p][SIZE=16pt]我希望小兰没有偷拿超市的物品,但我确信,我没有看到我所希望的。[/SIZE][SIZE=16][/SIZE][/LINE-HEIGHT][/P][P][LINE-HEIGHT=25.0p][SIZE=16pt]教育或当反思。[/SIZE][SIZE=16][/SIZE][/LINE-HEIGHT][/P]
    班主任之友感谢您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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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晨曦中的陈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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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分析得非常有道理,值得学习。[/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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