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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罚教师,不能突破“公平”这个底线
    [SIZE=3][/SIZE][P][FACE=宋体][COLOR=rgb(0, 112, 192)][SIZE=12pt][COLOR=rgb(43, 43, 213)]处罚教师,不能突破“公平”这个底线[/FACE][/COLOR][/SIZE][/COLOR][/P][SIZE=3][/SIZE][P][FACE=楷体][SIZE=12pt] [/FACE][/SIZE][/P][SIZE=3][/SIZE][P][FACE=楷体][SIZE=12pt] [/FACE][/SIZE][/P][SIZE=3][/SIZE][P][FACE=楷体][SIZE=12pt] [/FACE][/SIZE][/P][SIZE=3][/SIZE][P][FACE=楷体][SIZE=12pt] [/FACE][/SIZE][/P][SIZE=3][/SIZE][P][FACE=楷体][SIZE=12pt]夸克7292(k12[/FACE][/SIZE]班风小论坛) [/P][SIZE=3][/SIZE][P][FACE=楷体][SIZE=12pt] [/FACE][/SIZE][/P][SIZE=3][/SIZE][P][FACE=楷体][SIZE=12pt] [/FACE][/SIZE][/P][SIZE=3][/SIZE][P][FACE=楷体][SIZE=12pt] [/FACE][/SIZE]        [FACE=楷体][SIZE=12pt]教师不是乌龟岂能以乌龟辱之[/FACE][/SIZE][/P][SIZE=3][/SIZE][P][FACE=楷体][SIZE=12pt]     [/FACE][/SIZE][/P][SIZE=3][/SIZE][P][FACE=楷体][SIZE=12pt]日前,蚌埠市怀远县教育局发布了一份处罚决定,决定显示,因当地包集中学的梁老师在上课时,发现有学生在其背后贴了张“我是乌龟,我怕谁”的字条,还在上面配有乌龟形象,梁老师觉得受到侮辱,与这名学生扭打起来。6[/FACE][/SIZE]月4日,教育部门因梁老师体罚学生将其开除。开除决定作出后,很多教师认为学校作出的处罚有处理过重的嫌疑。(中安在线)[/P][SIZE=3][/SIZE][P][FACE=楷体][SIZE=12pt] [/FACE][/SIZE][/P][SIZE=3][/SIZE][P][FACE=楷体][SIZE=12pt]众生平等,尊重是相互的。因学生对老师的不尊重,引发老师对学生的体罚,最终导致老师被开除,老师身心俱疲,学生从中受到了什么样的教育?[/FACE][/SIZE][/P][SIZE=3][/SIZE][P][FACE=楷体][SIZE=12pt] [/FACE][/SIZE][FACE=楷体][SIZE=12pt]换位思考,假如老师将此字条贴到了学生身上,学生打了老师,老师的后果可想而知?学生的结果会怎么样?教育主管部门会将学生开除而对老师不闻不问吗?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师生关系也不能例外。事实上,真善美不能彰显,假恶丑必将肆虐。教师不是乌龟,学生贴字条侮辱教师,这是对教师的极不尊重,面对这样极不文明的行为,教师应不应该教育学生,应该怎样教育该学生?君子动口不动手,学生权利至上的时代,教师的说教又还能有多大的说服力?说教能有效,学生又何至于猖狂至此?学生应不应该要为自己的不当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让这种现象广为传颂,师道尊严何在,教师还怎么去教育学生?开除一个老师,学生的不文明行为就能“见好就收”了吗?[/FACE][/SIZE][/P][SIZE=3][/SIZE][P][FACE=楷体][SIZE=12pt] [/FACE][/SIZE][FACE=楷体][SIZE=12pt]回到常识,人非圣人孰能无过,教师同样是人,教师的尊严不容玷污,教师稍有错误就开除教师,公平吗。倘若是教师都不能为人师表切实维护自己的尊严和权利,又该怎样去教育学生呢?难道也是让学生受到侮辱后无动于衷,更或者是以阿Q[/FACE][/SIZE]的精神胜利法泰然处之?学校教育的宗旨是“为了一切学生,为了学生一切,一切为了学生”,学生的错误行为得不到及时应有的教育,教师为教育学生而稍有不当就被开除,会不会进一步促长学生的不文明现象和行为的继续发生,这还会有学校教育的宗旨存在吗?我们的教育主管部门有没有全面细致地考虑过开除教师的严重后果吗?梁老师又是一个体罚学生屡教不改的老师吗?对教师的处罚,或许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淡忘,但是教育行政部门对教师的相关举措却往往容易被学生牢记在心,这种潜移默化的教育会不会为“虎”作伥,这样对梁老师公平吗?[/P][SIZE=3][/SIZE][P][FACE=楷体][SIZE=12pt] [/FACE][/SIZE][FACE=楷体][SIZE=12pt]乌龟字条的不文明行为显而易见,这远比当面顶撞老师更为严重。尊师重教历来是我国的优良传统,古有一日为师终身为父,值得我们深思的是,该如何去纠正学生这种不文明现象和行为?至少我们的学校和教育的主管部门决不能姑息和促长这种现象、行为的再次发生。就事论事,学生需要当面就就此对全班同学向教师道歉,然后教师应向学生就不理智行为作出说明,全面消除双方之间的芥蒂,还原正常的教学生态。对学生的做法不闻不问,却对教师动则开除论处,是教育主管部门对学生成长不负责任的一种表现,没有一个老师不希望学生变好,也没有一个老师愿意真正去体罚学生。教育本身就应该是一种适度的教育,过犹不及,放大教师的体罚效应,并不能直接消除学生的不文明现象和行为。教育主管部门深入师生中去,就事论事解开双方的心结,让师生都能为自己的行为释怀,从而让错误不再发生,这更是一种以人为本的教育。[/FACE][/SIZE][/P][SIZE=3][/SIZE][P][FACE=楷体][SIZE=12pt] [/FACE][/SIZE][FACE=楷体][SIZE=12pt]其实,教育主管部门这种开除的做法,并不能为学生消除体罚的影响,更为残酷的是将该生推到了风口浪尖上。虽然事发后,梁老师不愿接受媒体采访,同时也为了当事学生身心不受伤害,他不愿对此事发表看法。但是这种过度的处罚,已经严重引起了全国老师们的不满,我们殷切期望,让肇事双方能达成谅解,为了学生的健康成长,让肇事双方不尊重师生的不文明言行从此消失,倘若老师对学生不当言行不理不睬,岂不真成缩头乌龟了,毕竟教师非乌龟岂能以乌龟侮之![/FACE][/SIZE][/P][SIZE=3][/SIZE][P][FACE=楷体][SIZE=12pt] [/FACE][/SIZE][/P][SIZE=3][/SIZE][P][FACE=楷体][SIZE=12pt] [/FACE][/SIZE][FACE=楷体][SIZE=12pt](原载中国教育之声蒲公英评论) [/FACE][/SIZE][/P][SIZE=3][/SIZE][P][FACE=楷体][SIZE=12pt] [/FACE][/SIZE][/P][SIZE=3][/SIZE][P][FACE=楷体][SIZE=12pt]夸克7292 [/FACE][/SIZE]:[/P][SIZE=3][/SIZE][P][FACE=楷体][SIZE=12pt] [/FACE][/SIZE][/P][SIZE=3][/SIZE][P][FACE=楷体][SIZE=12pt] [/FACE][/SIZE][/P][SIZE=3][/SIZE][P][FACE=楷体][SIZE=12pt] [/FACE][/SIZE][/P][SIZE=3][/SIZE][P][FACE=楷体][SIZE=12pt]                 [/FACE][/SIZE][FACE=楷体][SIZE=12pt]胡乱处罚教师是一种极坏的"教育"[/FACE][/SIZE][/P][SIZE=3][/SIZE][P][FACE=楷体][SIZE=12pt]     [/FACE][/SIZE][/P][SIZE=3][/SIZE][P][FACE=楷体][SIZE=12pt] [/FACE][/SIZE][/P][SIZE=3][/SIZE][P][FACE=楷体][SIZE=12pt]安徽省怀远县包集中学教师梁云林因学生在自己背上贴“我是乌龟,我怕谁”字条,与学生发生扭打。事后,当地教育局以“梁老师体罚学生”为由将其开除。处罚决定宣布之后,立即在社会上引起轩然大波。舆论普遍认为开除的处罚过重,当事人随后申请复议。6[/FACE][/SIZE]月8日,怀远县教育局把处罚决定变更为降级。 [/P][SIZE=3][/SIZE][P][FACE=楷体][SIZE=12pt]   [/FACE][/SIZE][FACE=楷体][SIZE=12pt]诺大的中国,发生几起师生纠纷其实也很正常,不正常的是,一份处罚决定如此惊天动地。从怀远县教育局处罚决定中的描述可知,梁老师之所以“体罚学生”,是因为之前受到学生侮辱,这个学生还拒不改正,双方的扭打也并非老师单方面施暴,而是相互扭打。教育局把“板子”全部打在老师身上,妄图通过开除老师来息事宁人的做法,显然有失公允。笔者不禁想起大约5[/FACE][/SIZE]月初发生在上海的“学生为老师打伞事件”,事情大小不同,情节轻重有别,但处理的方法有着惊人的相似,即不问青红皂白,拿当事老师开刀!从这两件事可以看出,当下的基层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在面对纷纷扬扬的舆论风暴时,是多么“慌不择路”。   [/P][SIZE=3][/SIZE][P][FACE=楷体][SIZE=12pt]不可否认,教育主管部门对此类事件进行迅速、严肃处理,其初衷是尽快平息事态,维护教育系统的声誉。殊不知,只有合情、合理、合法的处理才能带来积极的社会效果。任何草率行事,无异于扬汤止沸,其结果只能是在自己尴尬的同时,让教育再次蒙羞。首先,胡乱处罚教师是一种极坏的“教育”。包括教育管理人员在内的广大教育工作者,其重要职责是“教书育人”。所谓教书育人,无非是教人讲事实、做判断、辨是非、明法纪。在“梁云林事件”上,怀远县教育局最初的胡乱决策,为社会树立了一个极坏的教育标本——教育主管部门可以随意处罚教师,面对学生的侮辱教师必须逆来顺受。侮辱老师的学生为什么不处罚?遭受侮辱的教师要被开除?难道人民教师面对侵害自己的行为一定要骂不还口、打不还手?教育局的官方文件如此“言传身教”,不啻是对施侮者的鼓励,难保今后攻击教师的类似事件不再次发生;如此“葫芦僧乱判葫芦案”,也不能不让广大教师心寒,难保今后教师在本应维护自己正当权益的时候不变得畏手畏脚。长此以往,只怕以后学生在老师背上贴的字条要变成“你是乌龟,我怕谁”。 [/FACE][/SIZE][/P][SIZE=3][/SIZE][P][FACE=楷体][SIZE=12pt]  [/FACE][/SIZE][FACE=楷体][SIZE=12pt]其次,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畏首畏尾让师道尊严尽失。随着社会矛盾的增多、传播科技的发达,不时有教育领域的纠纷被曝光,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不可避免地要面临越来越多的舆论压力。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是教师的“娘家”,要求他们的“胳膊肘往里拐”有违公平,但至少教师在自身权利受到侵犯时可以要求“娘家”出面为自己主持公道吧?非常遗憾的是,有时管理部门只是一味屈从、迁就所谓的“舆论压力”,不但不据理力争,保护已经受伤的教师,反而急于与当事教师切割开来,妄图稀里糊涂把人开除了事。中国是个有着悠久的师道尊严传统的国度,曾几何时,教师是威严、光辉、受人尊敬的职业。但如今,自己的“娘家人”都不看重自己了,如此一来还想叫别人尊师重教,岂不是痴心妄想?师生关系是一种非常普遍的社会关系,师生矛盾也非中国仅有,其他国家的处理师生关系的做法或许值得我们借鉴。众所周知,美国社会高度自由,年轻人个性张扬。但不管是什么阶段的学生,无论个性怎么张扬,教师永远是教室里的权威,师道尊严不容侵犯。学生与老师人格平等,相互尊重。学生可以同老师谈笑风生,也可以挑战老师的观点,但不容许言语不敬,更不容许污言秽语,不可以粗鲁顶撞,更不可以恫吓和人身攻击。美国有专门集中“问题学生”的工读学校,侮辱、威胁、攻击老师的学生将被送到这里。当然,老师也要敬业、自尊、自律,尊重爱护学生,有错要向学生或家长道歉。 [/FACE][/SIZE][/P][SIZE=3][/SIZE][P][FACE=楷体][SIZE=12pt]   [/FACE][/SIZE][FACE=楷体][SIZE=12pt]总之,师生矛盾不可怕,可怕的是我们不把教师和学生当作两个平等的人格主体,而随意践踏其中某一方的权利。其实,教育主管部门处理师生冲突时,只要坚持规则明确、事实清楚、情理法结合等原则,就不会那么“慌不择路”。今后,如若再次面对类似事件,从容一些又何妨?  [/FACE][/SIZE][/P][SIZE=3][/SIZE][P][FACE=楷体][SIZE=12pt]   [/FACE][/SIZE][FACE=楷体][SIZE=12pt](作者系江西财经大学新闻系教授。本文系原创约稿,公众微信转发务必请注明作者和出处) [/FACE][/SIZE][/P][SIZE=3][/SIZE][P][FACE=楷体][SIZE=12pt] [/FACE][/SIZE][/P][SIZE=3][/SIZE][P][FACE=宋体][COLOR=rgb(0, 112, 192)][SIZE=12pt][COLOR=rgb(34, 34, 221)]王晓春读后:[/FACE][/COLOR][/SIZE][/COLOR][/P][COLOR=rgb(34, 34, 221)][SIZE=3][/COLOR][/SIZE][P][FACE=宋体][SIZE=12pt][COLOR=rgb(34, 34, 221)] [/FACE][/SIZE][/COLOR][/P][COLOR=rgb(34, 34, 221)][SIZE=3][/COLOR][/SIZE][P][FACE=宋体][SIZE=12pt][COLOR=rgb(34, 34, 221)]上面两篇文章是夸克老师转载的。我对此事这样看:[/FACE][/SIZE]学生的做法,是对教师人格的侮辱,教师有权保卫自己的人格。学校领导和有关行政部门,对教师保卫人格这一点,应该予以支持,否则就没有底线了。学生是人,教师也是人,不能采取双重标准。当然,学生是未成年人,对他们要求可以低一点,但起码他必须向老师道歉,否则等于告诉所有学生,侮辱他人人格是无所谓的事情,作为教育者,这就不合格了。怎能这样育人?当然,教师的做法过激了,可以予以批评教育,但这是另一回事,各有各的帐。很遗憾,我没发现有关领导要求学生道歉的情节,媒体上也没见到这样的呼声,但我认为这是必须的。有关部门对于这位教师的处理,我认为过重了,除非这是一个一贯体罚学生、平日声名狼藉的教师,否则绝不应该开除,是否需要处分我觉得都可以商议,但批评教育是必须的。你会发现,有关教育行政部门在处理此事的时候,根本就忘记自己是教育者了,他们考虑的完全不是怎样维护教育原则,而只是赶快息事宁人。匆匆忙忙开除,见到形势不妙,又匆匆忙忙改判,这种被舆论吓破了胆失去原则性的官员现在不少。可叹!这件事告诉我们,作为一线教师,你不要指望关键时刻你的领导一定公正对待你,公正的领导肯定有,但你未必有运气碰上。你一定要好自为之,工作中尽量少出错。一旦出了状况,你不但要勇于承担自己该承担的责任,还要勇敢地捍卫自己的权利和尊严。[/COLOR][/P][COLOR=rgb(34, 34, 221)][SIZE=3][/COLOR][/SIZE][P][FACE=宋体][SIZE=12pt][COLOR=rgb(34, 34, 221)] [/FACE][/SIZE][/COLOR][/P][COLOR=rgb(34, 34, 221)][SIZE=3][/COLOR][/SIZE][P][COLOR=rgb(34, 34, 221)][FACE=宋体][SIZE=12pt]                     [/COLOR][/FACE]2015[FACE=宋体][COLOR=rgb(0, 112, 192)][SIZE=12pt],6[/FACE][/COLOR][/SIZE],11[/SIZE][/P][SIZE=3][/S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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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样的教育局让人心寒!
      [color=red][B]付义六[/B][/color]欢迎您访问我的博客:[url=http://blog.sina.com.cn/fuyiliu2008][color=red][B]雄鹰展翅[/B][/color][/url]   班刊论坛连载:[url=http://www.bzrzy.cn/bbs/a/a.asp?B=205&ID=225043][color=blue][B]雄鹰展翅的心灵感悟[/B][/color][/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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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册2011-06-16
            面对“乌龟门”事件,我认为这是一个非常典型的“教育事件”。无论对学生,还是对老师,都值得反思。首先,该教育局为了息事宁人,先下文把该老师“开除”再说。很快,舆论哗然,说明国内教师们还是清醒的。这样的“处理”老师,当然过于“官僚”,而且也找不到“法律依据”。再说,教育局也不是执法机关,根本没有资格“执法”。最多进行一些“批评教育”。事实上,该教育局却不管三七二十一,开除了事。殊不知,网络是发达的,一下子,网络“呼声”哗然。该教育局又迫于压力,改判“降级”。我看,这样的处理,都是“乱作为”。就说,这个老师得到了“教育”——实际上是“教训”。但是,学生的处理呢?[P]    是啊,学生怎么处理的?怎么啦,学生对老师进行“乌龟”式侮辱,难道就没有错吗?哦,我们要保护未成年人,但是,未成年人就可以随意侮辱老师吗?或者随意侮辱成年人吗?[/P][P]    在全面加强法制建设的国家,还会有这样的事情?一件事,处理错误的一方,不处理错误的另一方。[/P][P]    得到一个教训:所以,做老师的人,要学会保护自己。不要动辄动气,伤身动肝,对学生进行苦口婆心教育,学生不但不买单,却对你进行人格侮辱,这是什么教育?[/P][P]    每个老师都要从这件事上,得到一个信息。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不是不要动脑筋的“强迫”学生,适当“松一松”,也是保护自己的一招。[/P][P]   [/P]
        好老师就是好人,做好自己,就是负责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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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IZE=4]这件事值得反思,王老师的分析非常合理,学习了。[/SIZE]
          欢迎关注拙著《幽默感:成为学生更喜欢的老师》及《做一个幽默的老师:让学生在欢笑中成长》由源创图书策划,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在京东、当当、淘宝等网店均可网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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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这件事告诉我们,作为一线教师,你不要指望关键时刻你的领导一定公正对待你,公正的领导肯定有,但你未必有运气碰上。你一定要好自为之,工作中尽量少出错。一旦出了状况,你不但要勇于承担自己该承担的责任,还要勇敢地捍卫自己的权利和尊严。[/P][P]============================================================[/P][P]忠言啊,一定要记住。[/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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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公平,这在我们这样的伟大国家,我看,很多吧。其实,不是公平惹的祸,是制度下,人心惹的祸。谁都想“和谐”,平静,所以,“弱者更弱”就是这样造成的。
              好老师就是好人,做好自己,就是负责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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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人,只要自己在地方有点“势力”,怕事的人多,就不会有问题。问题是,弱者一出事,强悍的人更强悍,搞得弱者更弱不禁风。吓得尿流屁滚。所以,要用制度保护弱者,当然,有制度就要执行制度规定,这样,弱者和强者都有“道”可走,就不会出现“公平”之争。不知道,我说到了位吗?欢迎赐教!
                好老师就是好人,做好自己,就是负责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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