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点评之手机丢失事件

24楼
一个假期我都不太平,学生A的母亲电话不断,不时哭诉A如何的折腾,临近开学,A忽然去了广东找一个以前的朋友,叔叔给的路费。开学了,我问学生B,赔款是否准备好了,B说,拿手机的人找到了,是学生C。要求我出面要回手机,我回忆起来,事发后,C是开始用手机了,但款式不同。
我明确告诉B,我不打算介入,希望B去找C私下解决。B很快回来了,兴奋的满脸通红,C承认了,条件是不声张,但必须等到星期六把A的手机换回来。
C是住校生,当天负责教室卫生,C拿了手机后,星期六回到家,即找到以前初中的同学换了手机,回家告诉父母,是抽奖得到的,要父母买卡。后一直用到事发。
25楼
兴奋不已的B,打电话通知了A的母亲,此时,那位叔叔不干了,明确告知B,要求C赔偿精神损失费500元。星期一C的父亲到学校找我,再三强调手机是他给儿子买的,是同学诬陷他儿子,说他们家人都很老实,经常被人欺负等等。此时,B慌了手脚,干脆请事假不到校了。A的母亲打电话到B家,没想到被B的母亲骂了个狗血淋头,B的母亲13岁即在农贸市场做生意,泼辣无比。A的母亲委屈万分的打电话给我,一旁的叔叔大喊到:手机不要了,我找人做了那两娘母!大约一小时后,B的母亲打两轮赶到学校,惊慌失措的找到我:怎么办?A的叔叔已经请人了,我和儿子的***全谁保证啊。我打电话给A的母亲,她只是哭。我找到B,告诉他马上陪C去把手机换回来,放到A家所辖的派出所内,留好收据。我通知A的母亲到派出所取手机。事情告一段落。寻求专家们点评,我的做法是否得当?
26楼
我应该怎么总结呢?
27楼
我比较赞同版主的处理方式。教师也可以说是弱势群体,应采取合理合法的方式维护我们的权利
28楼
蜡烛在燃烧的时候也在流泪,因为寒心。
29楼
读了这个案例我认为最大的缺憾就是老师对学生的爱,没有得到家长的理解,这就是缺少和家长的沟通。所以,作为班主任的我们要经常和家长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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