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IGN=center][COLOR=#050584][SIZE=4][B]理智地处理孩子间的纠纷[/B][/COLOR][/SIZE][/ALIGN]
[COLOR=#050584][SIZE=3]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自我保护意识逐步增强,注重个人利益得与失,可说是社会进步的表现,但是,凡事一点亏不想吃,过于“自我”保护,甚至睚眦必报,寸步不让,却也未必是好事。比如:日常生活中,我们常常见到这样的现象,A、B两个小伙伴正玩着玩着,突然因意见不合或者因争抢(损坏)了对方玩具发生“利益冲突”而产生了矛盾纠纷。这时候,A的家长不管三七二十一,轻则冲着B斥责一通,重则把B推上一把,打上几下,甚而至于让B的家长赔偿损失。借此给自己的孩子争回面子,不受别人“欺负”。小伙伴B的家长知道后,气势汹汹地找A的家长理论,结果双方闹得不可开交。本来是孩子间的正常矛盾纠纷,最终双方家长“卷入”其中。双方家长(尤其是A的家长)处理问题的方式,俗称“护犊子”或“护驹子”。这种处理孩子纠纷的方式,无论对孩子,还是对双方家长,都是很有害的。
从孩子角度说,影响两个孩子今后的交往。在《关注赔偿,还是关注教育?》这个案例中,“体育课上,学生A与学生B在单杠边玩闹。后来B发现系在脖子上的玉丢失了,想起玩闹时A曾扯过玉的系绳,便找到班主任要求A赔偿”。首先说明B孩子缺乏正确分析问题的能力,或者说判断是非的标准并不十分准确。“玩闹时A曾扯过玉的系绳”可能是导致玉丢失的原因,但也只是可能,但并不一定就是导致玉丢失的直接原因。如果以此做为让A作出赔偿的理由,就影响了B的正确判断,即便得到了赔偿,真正的是非的标准就模糊了;对A而言,有失公正,A不免感觉委屈,往后再跟B交往必然会小心翼翼,甚至因此“教训”不再跟B交往,不再一起玩耍,必然会严重影响两个孩子间的同学关系。从这个案例看,虽说出于小孩子的自我保护,B学生让A赔偿丢失了的玉,但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出孩子正确处理与同学矛盾纠纷的意识和能力培养的缺乏,虽然经过班主任协调,双方家长见面,最后达成一致意见,由A家长做出了赔偿,而且A、B都在场,但也并非是最好的结局。
从家长角度看,影响A、B双方家长之间的关系。无论A家长是否意识到孩子“曾扯过玉的系绳”未必就一定导致玉的丢失,但毕竟因自己的孩子跟B在一起玩的时候发生了这件事,做出了赔偿,受到了损失,也就很难说不教育A以后少跟同学一起玩,进而在孩子的交往方面给予不正确的引导。而且,对B及其家长敬而远之,结果,就有可能使两个家庭中大人之间不能很好地交往。由此,本来是两个孩子间的交往问题波及到了两个家庭之间。
这个案例中,让人感到高兴的是,A、B双方家长素质还是比较高的。B家长由“认为双方责任二分之一分摊,要求A赔付价值的一半”,到“听说A同学父亲出了车祸住院,就不要A赔偿了”。最后,“出于情义,只要A承担50元”。这说明B家长是富有同情心和宽容心的,而不是得理不饶人;A家长由最初的“以看不到发票为由,说最多赔100元”,到“推托说有事来不了学校,又说这是个小事情,希望由班主任做主,赔个100元意思一下”,再到最后“取出50元当着孩子的面交给B家长”,也反映了A家长的诚意。在班主任的分析和引导下,事件处理有了个圆满的结局,这个结局,不是赔偿了多少钱的问题,而是双方家长的认识,以及由此影响到了两个孩子:学会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承担责任。更重要的是,懂得了做人还应当学会同情他人,有颗宽容之心,人与人之间交往还应当要有情义,这是维系人与人关系和谐融洽关系的极为重要的因素。缺乎此,再多的钱也未必能圆满解决问题,尤其表现在事件结局的负面影响上。
曾有位家长问过这样一个问题:“怎么让宝宝不受人欺负有强反抗性?”孩子毕竟是孩子,无论怎样,孩子总得要跟别人交往,孩子有孩子的认识层次,有他们自己的判断标准,因个人对事物的认识不同,孩子间发生矛盾甚至打架是很正常的,这会让孩子学会如何处理与他人之间的矛盾。如果的确是自己的错,孩子会知道自己以后不该那样做,如果是别人的错,他也会本能地维护自己,相应地,别人会从中知道自己的错,也能知道以后不能那样做了。很多时候,并不一定是宝宝受欺负,而是孩子间交往过程中正常矛盾冲突,是不可避免的。所以我觉得还是不要从小灌输孩子凡事不能吃气,一定要反击的观念,否则,有可能让孩子从小形成凡事不合自己意愿的事都要反击的思想,发展下去有可能形成一味的报复心理,总认为都是别人的错,而不从自身找原因。这样是不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发展的。[/COLOR][/SIZE]
[COLOR=#050584][SIZE=3] 鉴于此,我觉得做为孩子第一任老师的家长,在教育孩子的过程中,要有正确的是非观念,要有较高的道德素养,教育和影响孩子学会正确处理与同学之间的矛盾和纠纷,凡事多从自身找原因,更不能得理不饶人,建立融洽的同学伙伴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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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1411山东省宁阳县第二中学 王新国 邮箱:wxgyx123@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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