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点评之 老师,我要告你

18楼
挺好的栏目
19楼
陈大伟老师的精彩点评
[ALIGN=center]让学生的意见成为共同成长的资源[/ALIGN][ALIGN=right]成都大学师范学院副教授  陈大伟[/ALIGN]
    我十分感谢王老师提供的“老师,我要告你”案例,这个案例可能引出不同的批评意见,对于敢于提供可能招致批评案例的老师,我总是怀有敬意和谢意的。
    我是不赞成王老师这样处理的。
    在这个故事中,我以为主要问题出在体育老师身上。罚抄“以后上课不许说话”50次,罚背书,这可以说是一种变相体罚。把学生留在办公室,不让学生参与下一节课的学习,这可以说是一种剥夺学生受教育权的行为。当然,老师可以说我是为了教育学生,但即使出于教育的目的,也不能采用违法的方式,依法执教是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和责任。
    面对教师的侵权行为,具有一定法律意识的学生说“我要告,我要去打官司”、“我有把握,我会赢”,这是在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权和受教育权,看到他们,就看到了依法治国的期望,多好啊!对于具有维权意识的学生,老师说打官司“你有钱吗”,倒显出教师的教育缺乏深思熟虑,内心深处残留的是“八字衙门朝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这本身不符合现代法治精神,何况在实践中,在缺钱的情况下还可以申请诉讼费的减、免、缓。
    说到这里,很多老师会说:“你站着说话不腰疼,我们同事关系怎么处?”我就站在一线班主任的角度说一说我的意见。
    首先,我会对学生说:“打官司之前可以先协商。你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和不满写出来,老师帮你转给体育老师,我们看他是怎么想的?然后你再想一想,这件事情是怎么引起的,我们自己有什么责任,你也可以写一写,让体育老师明白。”这样做,是在同情和体会受委屈同学的心情基础上,让他冷静下来,一方面反思班上同学们上课“注意力不集中”的原因和行为,向体育老师道歉;另一方面,是让他把不平梳理出来,梳理本身也是达成平静的手段,梳理出来以后,也方便和体育老师沟通。
    其次,是和体育老师沟通。和体育老师沟通不是去做破坏同事关系的责备,而是相互交换信息的共同面对和彼此成长。孔夫子说:“群居终日,言不及义,好行小慧,难矣哉!”(意为:整天聚在一块,说的、交流的都不是道义的东西,而是专好卖弄小聪明,这种人就难以教导了)我以为,聚在一起只讨好和迎合,不谈大义的算不上好同事。因此,可以把学生的意见给体育老师看一看,听一听体育老师的见解,也开诚布公地说一说自己的看法。在这里,班主任最好是一个信息提供者,而不是一个教育帮助者。我想有了这样的定位,体育老师如果是一个关心教学、关心未来的老师,他是能明白你的用心的:一方面,你认为学生有权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你不希望学生实施“告老师”的行动。
    这个案例还提出一个问题,那就是我们需要意识到真理并不都在老师这边,对于学生手中的真理,我们需要一种蒙田所说的“不管在何人手里寻到真理,我都会表示欢迎和亲近,并且会轻松愉快地向真理缴械。当我看见真理远远向我走来时,我会立刻作出投降的姿态”。进一步,我们还可以把学生的意见当成促进自己和同伴教育反思、专业成长的资源。
选用一个案例来说明。
    俞正强老师经历了这样一个故事:
    我刚工作的时候,上课一遇到学生吵,就很生气。……我就给他们立了一个规矩:上课讲话不要紧,但不要吵到让我停下来维持课堂纪律。让我停下来也不要紧,但不能让我一堂课上停三次,因为这样就没法上课了。如果停三次的话,那我就罚学生放学后在教室里静坐15分钟。我这是跟他们讲好的,他们也没办法。想想也是应该的,课堂上这么吵,那些想学习的学生也会感到很烦。
    有一天,真的有个小朋友让我停下来三次。我说:“好,第三次停下来了。今天放学后,大家都要留下来静坐。”到了下午,学生们就乖乖地留下来静坐了。那天我很得意,觉得自己的这个办法很聪明。
    等我让他们回家的时候,一个小朋友拿着一个作业本过来了。“咦?”我很惊讶:“你怎么把作业拿来了?我们今天又没留作业,你为什么把这个本子交给我?”她说:“俞老师,你看看,你看看。”说完,她就跑了。我打开作业本,一下子就看见她本子里写的话:“老师,您是在浪费我们的时间!”
    这怎么会是浪费呢?我在这个孩子的作业上批复:“好的纪律是好好学习的前提,可爱的小姐!”可是,第二天我又看到了她写的回复:“俞老师,如果你能让他们忘记吵,算你厉害!”
    俞正强说:“我当时看了这句话,马上就有一种很复杂的感觉,这种感觉是说不出来的。我觉得学生看不起我。她的潜台词好像是:‘你是老师,有什么了不起?你有本领,就让学生忘记吵。’那天我想了很多。她给我的警示是:老师不要凭着自己的权威一味地要求学生‘你要听,你要听’,你有没有想过,你讲得好不好听。如果上得不好,你凭什么要求学生?这对我的教育实在是太大了。我以前从来没这样反思过。我总是认为,学习是学生自己的事情,学不学都是学生自己的事情。反正我上课认真地讲,你不听就是你的责任。这种思想其实是很不对的,作为老师,让学生在课堂上忘记吵是他的一个重要任务。因为学生还是孩子,不是大人。他们的自律能力很差,他们,是要吵的、要动的。如果老师上课上得很精彩,学生就会在课堂上忘记吵,讲得不精彩他们才会吵。”
    就我看来,作为一位极善反思和成长的教师,俞正强老师把心灵向学生敞开,注意在学生的批评中获取成长营养,并由此找到当教师的幸福这一点,是很值得我们学习的。
20楼
石益平老师的精彩点评
[ALIGN=center]“老师,我要告你!”这是教育的失败与悲剧![/ALIGN][ALIGN=right]石益平[/ALIGN]
    前些时候,《班主任之友》上传了两位一线班主任的教育案例,阅其中内容颇有鱼刺哏喉、心压石块之感,不吐不快。
    “老师我要告你”这句话,一出至于班主任的口中,一出至于学生的口中。不知是现在学生的法律意识增强了呢,还是老师的教育工作真的已经到了无可退却的边缘化,但是不管从哪个角度上来说,如果学生只要是自己觉得老师“侵犯”了自己的利益,都可以用控告老师的方式来解决的话,无疑是教育的失败与悲剧。
    案例之一中的班主任王老师想用以退为进、欲擒故纵的方式来帮助中队长小C认识自己的错误。但是王老师在班级管理处理问题的方法上还是有很多地方值得商榷的。
    其一、以案例中对小C的介绍来看,首先班主任选择小C担任班级中队长就很不合适,尽管王老师觉得小C“很有”能力,可能也想让他通过参加班级管理的机会得到根本的改变,但是,几年下来改变了多少?案例中无从体现,我们看到的只有更厉害的感觉,况且,中队长应该是班主任最重要、最得力的助手,同时也是大队辅导员的重要助手之一,他是班主任和少先队联络的桥梁和纽带,维护班级荣誉是自己的首要职责,可是自己有错在先,却不服直接领导中队辅导员的管理和教育,这更不应该是一个中队长所能做的,这样的中队长如何能做学生的表率?
    其二,以退为进固然是教育的一种好方法,但是,王老师怎能用去告发老师的方法去诱发学生呢?且不说当时中队辅导员如何对小C进行了批评教育,不排除有比较重的言辞,假如小C没有转过弯来,亦或小C的父母听从孩子的话,当真来校告状,那又会是个什么境况呢?尽管可能对当事人并没有什么,但是对主持责罚的老师无形中也是一种伤害,同时会给学生产生只要自己觉得老师“有错”,我就可以告状的错觉?这样的状况在实际的教育教学行为中天天存在着,毕竟学生的认识还存在着偏差,常常会把自己的错误转嫁到别人的身上,老师岂不是天天要做被告?别人怎么看老师,我们管不着,但我们自己一定要看得起自己。
    其三,王老师处理问题比较急躁,这件事情完全可以在第二天再作处理。第一,给他自己有个自我反省的时间和空间;第二,既然他违反了路队管理条例,那就让他自己对照学校或班级常规上的有关内容反思自己的行为;第三,让他结合自己的身份寻找自身的问题。可能冷静下来的小C不待老师说什么,应该就知道怎么去做了。
    人同其心,心同其理,让学生自己找到错误的最好办法就是自己对照已有规则。
    案例之二,体育老师首先选择了给予厌恶性刺激的惩罚,罚站、抄写句子;因不能奏效随即又选择了剥夺权利,不让回教室的的惩罚。其中有明显的不妥之处,在此不作评论。
    说实话,案例中这个孩子的表现倒让我汗颜,明显的是孩子具有超强的“法律意识”,他们知道,老师你不敢把我怎么的,如果你把我怎么的,我就去打官司告你,下意识中就有了告状是遏制老师的最好方法,这是“社会导向”教育的功劳!无疑很大程度上挫败了老师的积极性。
打官司一定要钱吗?有钱就能打官司吗?这是案例中王老师给学生产生的一个误解;
    第二,班主任首先要教育学生不要把告老师挂在嘴边,尽管老师的教育方法可能也存在一些问题,但一般情况下老师都是出于好心,只不过好心并没有实施好,假如真的有冤屈可以向班主任汇报或向学校领导汇报。
    第三,在学生不冷静的情况下把家长叫到学校来也不是明智之举,倘若家长也是个不明是非的人呢?势必与体育老师发生冲突,况且,严格意义上说体育老师的教育方法也有不妥之处。这时老师应先和家长事先做好沟通,同时让学生冷静下来,淡化矛盾的最直接的方法就是先冷淡它。也可以让孩子一股脑儿的把心中的不快通通说出来,给予他倾诉的机会和空间,其间,老师要倾心聆听,表示对孩子的尊重。然后让孩子想想体育老师缘何要对自己这样?反思,如果自己是体育老师将会怎么做?我想可能家长还没到学校问题就解决了,真正还不能完全奏效,再请家长,然后配合家长进行教育,这样的效果会更好些。
    处于风口浪尖的教育和从事这个事业的老师,如履薄冰、战战兢兢。班主任有教育批评学生的权利,老师呢?谁来为“合理”作证?谁又为老师保驾护航?“老师,我要告你!”难道这不是教育的失败与悲剧吗?
 
21楼
雒会龙老师的精彩点评
[ALIGN=center]              重视教育的细节 [/ALIGN]
 [ALIGN=right]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吴砦初中  雒会龙 [/ALIGN]
 
    案例一中的老师“鼓励”学生告状,案例二中的学生却要主动告状,但结果都是学生没告状,且都向老师认错。纵观两则案例,班主任老师都以说“反话”的方式“反弹琵琶”,但都达到了讲道理的目的,有异曲同工之妙,让人耳目一新,给我的最大感受是老师一定要重视教育细节。
    一、抓住学生心理需求  
    案例一中原文说,小C“突然连珠炮似的,说自己边走边在书包里找东西,老师就批评她,说她站在队伍外面了,老师还训她……”从中看出,小C固然有倔强的一面,但值周老师当众批评,且话“量”过度,使小C很没面子,伤了自尊。与这种疾风暴雨式的批评截然相反,班主任老师春风化雨式的打电话、发短信,使小C的自尊心在这里找到了归宿,得到了满足。此外,班主任老师没有告诉小C的妈妈,同样满足了小C不想让妈妈知道的心理需求。案例二中体育老师的教育方式显然失当,这使得满肚子委屈的小涛有了急于发泄的需求,竟提出状告老师。班主任老师不但请小涛来到教室西边的空地上,保护了他的自尊,而且还说,“别激动,好好讲。我们总也有疏忽开小差的时候,没关系,只要以后集中精神就好。”班主任通过引导小涛讲述,宣泄了他的不良情绪,并且给予他宽容和理解,拉近了师生关系,使得小涛能够从心理上“亲其师,信其道”。
    二、激发学生外部学习动机
    教育心理学将人的学习动机分为内部学习动机和外部学习动机,小学阶段应侧重外部学习动机的培养。小学生的外部学习动机主要来自于老师、父母等他人良好的评价。案例一中班主任短信说,“我想你一定能心平气和地处理好这件事。好孩子,我相信你!”案例二中班主任说,“怪不得你那么急,是呀,要上课了,对一个爱学习的孩子,铃声就是命令。”两则案例中的班主任老师看到学生的闪光点后,不失时机地对他们进行了表扬,激发了学生的外部学习动机,有利于促进学生的成功转化。
    三、理性看待学生告老师  
    两则案例从不同的角度都提出了学生告老师,对这一问题,两位班主任老师没有回避,能够坦然处之。我认为,应当理性对待。学生状告老师固然有其消极的一面,但也会促使教师把工作做得更好。尤其是一旦学生不服从管理,或者师生发生矛盾的情况下,学生告老师,也能够给学生提供一个处置问题的合理途径。学生难教育在今天显得日益突出,也曾发生过一些有影响的事件。适度提倡学生告老师,也可以避免学生由于想不开,出现心理问题,甚至轻生自杀的现象,从一定程度上也有利于防止学生殴打、甚至弑师的惨剧。
 
22楼
不知录稿的情况如何?
23楼
李翠霞老师的精彩点评
[ALIGN=center][SIZE=3]教无定法[/SIZE][/ALIGN][ALIGN=right]
河南临颍娄庄小学  李翠霞[/ALIGN]
 
    感谢这两位老师为我们提供了精彩的案例,看了这两个案例真是受益匪浅。
    这两个案例的共同之处,就是都采取了一种声东击西、巧设陷阱的激将法,而且用得很巧妙。古时有很多这样的故事,最有名的莫过于诸葛亮智激孙仲谋,促使孙刘联盟,抗击北来的曹操,取得赤壁大战的胜利。
    激将法是手段,案例中的两位班主任在实施过程中都注意到对象、时机和技巧。案例一中的小C“性格倔强”,“每一次她都把小问题激化成大矛盾”,案例二中的小涛“扬言要告老师,要与老师打官司”,这样的学生都应属于“莽汉”类型, 容易激动,而且倔强,是最容易被激将的那一类,效果很明显。而且,两个学生都在气头上,问题随时可能被激化,一般的苦口婆心和耐心训导,很难说到他们心里,激将却不然,在这种时候,我想再没有比用激将法更合适的了。再有就是两位老师在方法的应用上,使用的同是应和式的激将法,明里是在批评老师的不是,暗地里却是在批评学生。他说一,我跟着说一,他说一加一等于一,我也跟着说一加一等于一,应和到第三句,学生就要心里嘀咕,开始反思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要是反过来,他说要去告老师,这边回一句:得了吧,我就知道你不敢。不定这他会做出什么比告老师还严重的事情。
    我认为两位老师在对象、时机和技巧上的把握,都很到位,他们是在对学生充分理解的基础上使用的,而且又注意技巧,所以,比较成功,值得学习。
    学无定法,教亦无定法。在我们谆谆诱导失效时,我们应当善于改变,试着去用其他方法,我们的教育方法理应也是多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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