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个案例,班主任都用了“威胁”孩子的手段。
第一个案例中,孩子哪个地方受到威胁了呢?不是说要告老师他害怕了,而是她怕她妈妈知道这个事,“一顿皮肉之苦”。我觉得,这是她最后同意道歉的关键所在。至于什么告老师之类的,他根本就不怕,因为她知道班主任只是说说而已,这个根据学生最后的短信也是可以判断出来的。她最后是要求班主任不要告诉她的妈妈,而不是要求班主任写完检讨后不要告老师。
第二个案例中,“威胁”在什么地方呢?就是放弃他。班主任要体育老师“以后不用管该学生”,这就意味着放弃,而体育老师放弃了,该学生也许会联想班主任可能也要放弃他。而且,班主任“请”家长的速度也很快,真是让人叹服!同时,在听到该同学要告老师的时候,该班主任竟然还问该同学“有没有钱告”,真是让人感到悲凉!难道没有钱就不能告,不能打官司了?有钱就有道理,有钱才能打官司?
总之,我觉得这两个案例,是失败案例的典型!
(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公司一中 李武生 737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