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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见义勇为推荐上名校?
[B]“见义勇为推荐上名校”是开倒车[/B]  
 
    2006年04月14日10:45  来源:现代快报  张云
 
  4月13日的《京华时报》报道,北京市教委召开新闻通气会,表示今年将示范高中10%招生指标分配到纯初中校和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毕业生可通过综合素质评价等方式推荐进入示范高中,见义勇为、热心公益事业的学生都有机会参加推荐。

  见义勇为的学生可以推荐进入示范高中?看到这条消息,我真的糊涂了,也许是北京市教委换了新领导吧,要不然他们为什么没有记起他们曾经开全国之先河,早在2003年就把中小学生守则和日常行为规范中的第二十条“敢于斗争、见义勇为”等条目删去了。此举曾经取得了良好的反响,众多教育专家撰文予以赞扬,去掉中小学守则和日常行为规范中的“见义勇为”条目,体现了一种社会进步,是对《未成年人保护法》落实的具体体现,也是我国在教育制度方面对“以人为本,尊重生命”这一主题的最具体体现。在这种思维的带动下,鼓励未成年人“见义智为”逐渐成了很多地方教育部门和媒体的共识。然而让人可笑的是,仅仅过了短短的两三年,北京市教委却又出尔反尔地拿出“可以推荐进入示范高中”来鼓励中小学生来“见义勇为”。

  中小学生正处在一个特殊成长时期,阅历相对简单,社会经验不够丰富,缺乏对事物潜在危险的判断能力,还没有具备独立处理险情、面对歹徒的能力。在险情面前,他们年轻的生命要比成年人更加不堪一击,所以我们有责任来教会他们免受伤害。但是北京市教委的这项“见义勇为学生可推荐上名校”规定无疑是鼓励中小学生去见义勇为,这样必然会使他们面临更大的危险,尤其让人感到难以理解的是,北京市教委明明已经意识到了这一点,故而取消了中小学生守则和日常行为规范中“见义勇为”这一条目,但不知道最近为何又开起了倒车,规定见义勇为学生可以推荐上名校?希望北京的这种开倒车的做法,能够有部门及时出面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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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见义勇为推荐上名校”是对学生生命不负责[/B]  
 
  时间:2006年04月17日10:27   【来源:中国青年报】
 
  据《京华时报》报道:近日,北京市教委召开新闻通气会,今年将示范高中10%招生指标分配到纯初中校和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毕业生中见义勇为、热心公益事业的学生,都有机会被推荐到示范性高中。  

  改革招生办法,实行综合素质评价,是对现行统一考试制度改革的一种探索,打破光看考试成绩、以分数为尊的传统选拔方式,综合参考学生德、智、体、美等各方面素质和能力,当然值得提倡。但是,让中学生见义勇为进入示范性高中的做法,却值得商榷。

  一方面,在教育部制定的《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原来提倡的鼓励学生见义勇为的条款,早已删除了;另一方面,中学生特别还是初中的学生,他们大多年龄较小,一般只有14岁左右,还是未成年人,他们社会经验欠缺,社会阅历不丰富,在面对危险时,特别是在当前社会治安比较恶劣的情况下,未成年人是不宜提倡见义勇为的,政府也不应该鼓励他们勇于与歹徒搏斗。

  孩子们年小体弱,没有与歹徒搏斗的经验和方法,不懂得怎样保护自己,哪里可能是歹徒的对手?况且,现在的歹徒在作案时,往往是结成团伙,更是有刀有枪,有备而来,学生稍有不慎,就会出现重大伤亡,为此无端地失去生命,这是十分不值得的。

  尽管教育部已经不提倡这种做法,但是,北京市政府有关部门却作出“初中学生如果有见义勇为行为的,可以推荐到示范性高中读书”的规定,这不是明明白白地鼓励未成年人去见义勇为吗?鼓励他们去献出自己年幼的生命吗?

  试问,哪个初中学生不想进入名牌中学、不想进入示范性高中读书?如果为了能够进入名牌高中读书,进入示范性高中学习,而自己的学习成绩又不理想,无法通过中考获得高分而进入这些好学校读书的话,他们会不会把赌注押在见义勇为上,来实现自己的愿望?这些问题实在难以预料。

  鼓励年幼的孩子见义勇为,实际上是一种缺少人性化的做法,是对未成人的生命不负责任,其初衷看上去不错,但后果却是十分可怕的。笔者希望这一问题能引起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迅速予以纠正,不要让孩子无辜地送掉自己最宝贵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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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教委的做法不是自相矛盾了吗?
          看帖是学习,
         
          回帖是礼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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