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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IZE=5][B]校外培训调查:谁在为应试教育推波助澜?  


    [/B][/SIZE][SIZE=4]                2012年10月08日  作者:钟剑都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中国教育报[/SIZE]


    [SIZE=4][COLOR=#800000][B]        关注校外培训系列报道·调查篇①[/B][/COLOR][/SIZE] [P][ALIGN=center][B][SIZE=4][COLOR=#0000ff]谁在为应试教育推波助澜[/COLOR][/SIZE][/B][/ALIGN][/P]
    [B][SIZE=4]  写在前面的话  [/SIZE][/B][SIZE=4][FACE=仿宋_GB2312 ]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树立全面发展的观念,努力造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SIZE][/FACE]
    [SIZE=4][FACE=仿宋_GB2312 ]  [/SIZE][/FACE][SIZE=4][FACE=仿宋_GB2312 ]  在国家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和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政策背景下,近年来,我国教育事业发展取得巨大成就。但是,受择校、升学等多重因素驱动,大大小小的校外培训机构越办越多。部分校外培训机构夸大其词,宣称为社会提供多样性、个性化、差异化教育资源,以不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为名,行应试教育之实,迎合了部分家长学生升学和择校的需求,吸引了众多学生投身其中。这与国家实施素质教育、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政策导向背道而驰,也加重了学生负担,影响了学生的全面发展、主动发展,影响了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SIZE][/FACE]
    [SIZE=4][FACE=仿宋_GB2312 ] [/SIZE][/FACE][SIZE=4][FACE=仿宋_GB2312 ]  今天起,本报刊发系列调查,向社会提出了一个值得关注和反思的重大问题:如何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育人为本,在科学合理地设计学校教育改革路径的同时,通过制度建设、制度创新,规范好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排除干扰,以切实有效的方式实施素质教育,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学生的健康长远发展,这不仅关乎孩子、家庭的前途未来,关乎教育事业的科学健康发展,也关乎国家民族的长远发展。积极、科学地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特别是解决部分校外培训机构冲击学校正常教育秩序、加重学生学业负担等问题,需要我们以对国家民族未来高度负责的态度,提高认识,不断完善相关制度,提高科学管理水平。敬请关注。[/SIZE][/FACE]
    [SIZE=4][FACE=仿宋_GB2312 ] [/SIZE][/FACE][SIZE=4]  今年中秋、国庆双节8天长假,但家长们并没有停下忙碌的脚步,而是从繁忙的职场转向了校外辅导班这一新战场。为摸清节假日各地校外培训机构的实际情况,今年中秋和国庆节假日前后,中国教育报组织记者兵分八路,深入北京、上海、武汉、成都、郑州等五地多个校外培训机构的教学点,随学生、家长一起,现场体验校外培训的过程。 [/SIZE][B][SIZE=4]     奥数反复“变脸”,校外培训仍火爆 [/SIZE][/B]
    [SIZE=4]  10月7日,中秋、国庆长假最后一天。位于朝阳区大屯路东口的瑞思学科英语,各个班级全部正常上课。在同一栋楼上,还分布有“学而思”和“智康一对一”培训学校。“学而思”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国庆假期虽然所有的日常辅导班都停课了,但取而代之的是国庆短期精品班,这些班被冠以精讲班、秘诀班、串讲班、冲刺班等。[/SIZE]
    [SIZE=4] [/SIZE][SIZE=4]  不只是北京。7日下午2时许,记者走访了地处武汉的学大教育、巨人培优、明心资优等培训机构,这些扎堆在鹏程大厦写字楼的培训机构,不时有背着书包或提着文具袋的学生和家长进进出出。[/SIZE]
    [SIZE=4] [/SIZE][SIZE=4]  这只是全国许多大中城市孩子们漫漫求学路的缩影。实际上,利用节假日、双休日参加校外补习,早已成为千百万中小学生的生活常态:他们不仅周末和节假日的大部分时间在校外补习班中度过,而且平时下午放学后要穿梭于各种校外培训班。[/SIZE]
    [SIZE=4] [/SIZE][SIZE=4]  针对“奥数热”对中小学生的危害,今年秋季开学前,北京市教委两次向“奥数”亮剑,先是宣布将坚决禁止学校直接或变相采取考试特别是将奥数等各种竞赛成绩、奖励、证书作为入学依据的招生行为。一周后,北京市教委再次表态:叫停与升学挂钩的奥数竞赛培训,并将与工商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重点对培训机构课程要求、广告宣传、任课教师主体、学校管理等方面进行梳理。 [/SIZE][SIZE=4]  如此严厉的“禁奥令”之下,校外培训机构现状究竟如何? [/SIZE][SIZE=4]  国庆节前夕,本报多路记者在调查中发现,为了躲避风头,几乎所有培训机构的奥数班不仅在一夜之间被集体更名,有的改称“科学实践”,有的称为“快乐思维”,还有的培训机构将原来的奥数班改成“数学尖子班”。[/SIZE]
    [SIZE=4]  北京“禁奥”后出现的尴尬,其实四川省成都市早在两年前就曾遇到过。2009年10月,成都市出台了五项禁令严厉封杀奥数,正式刮起“整治奥数风暴”。严管之下,培训机构纷纷把“奥数”改成了“思维训练”,一些学校也相应做出调整,让数学以“数学奥秘”和“数学乐园”等面目重新出现。[/SIZE]
    [SIZE=4] [/SIZE][SIZE=4]  然而,从2011年初开始,成都“奥数热”复燃。采访中,一位学校校长分析,这其中有培训机构在推波助澜。随着参加奥数培训的学生大量缩水,不少培训机构想尽办法招揽生源。[/SIZE]
    [SIZE=4] [/SIZE][B][SIZE=4]  从学前到高中,各科培训一应俱全 [/SIZE][/B]
    [SIZE=4]  “从儿子上小学二年级至今的6年里,我几乎没有了双休日。每天都像是在打仗,工作日在单位打拼,下班后陪儿子打仗。”在北京双安商场附近的杰睿学校门口等儿子“放学”的老胡烦躁地对记者说。[/SIZE]
    [SIZE=4] [/SIZE][SIZE=4]  为了让儿子能上一所重点初中,在孩子“小升初”的前一个暑期,老胡每天早上6点起床,6点半从西四环外带孩子到中关村附近一个所谓的“金坑班”上课,随后自己驾车前往南五环外的大兴区上班。午饭过后,他只能委托中关村附近的同学帮忙接孩子去学奥数。下午下班时,他又得马不停蹄地赶在6点前,送孩子去另一个“占坑班”,继续学习两个多小时…… [/SIZE][SIZE=4]  这一年,老胡花在儿子身上的各种补习费超过了5万元,但是儿子最终却只进了一所“二类初中”。[/SIZE]
    [SIZE=4] [/SIZE][SIZE=4]  “小升初”尘埃落定后的3个多月里,老胡停了儿子所有的校外补习班,而且他的情绪比过去急躁了很多。去年学校组织的一次单元测试,儿子数学只考了61分,担心老胡生气,儿子把试卷藏在书包里,每次老胡问起,儿子就说“试卷还没发下来”。后来,老胡从班主任那里得知分数后,第一次动手打了儿子。[/SIZE]
    [SIZE=4] [/SIZE][SIZE=4]  “记得儿子上小学三年级前,我们父子每天有说有笑,关系非常融洽。自从送他参加校外补习起,他和我之间的话就少了。为了校外补习,儿子经常和我发生冷战,成了敌人。为了补习效果,我还得跟各种各样的培训机构斗智斗勇。我真不知道,这样的状态还要维持多久?”[/SIZE]
    [SIZE=4] [/SIZE][SIZE=4]  为了让孩子参加校外培训,不知道每天有多少像老胡和儿子这样的故事在上演。各种各样的校外培训,夺去孩子童真的笑脸,也同样折磨着众多的家长。记者摊开巨人学校、学大教育等10多家大型培训机构的宣传页看到,这些机构提供的校外培训科目,不只是语文、数学、奥数“三驾马车”,舞蹈、体育、器乐、书法、声乐、科技、演讲等从幼小衔接的学前班到高中各学段的课程,都成了各大校外培训机构的补习课程。[/SIZE]
    [SIZE=4] [/SIZE][SIZE=4]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艺术考级成了“小升初”的一条捷径,孩子的文体特长、艺术兴趣变成考级工具。一位校外培训机构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一些社会机构组织的艺术特长等级测定以及艺术节的才艺选拔考试中获得名次的孩子,能够在某些学校的综合素质评价中享受加分政策,拿到艺术特长证书的孩子还可以在“小升初”时推优加分。因此,一些培训机构举办的艺术竞赛类辅导课程,报名时常常爆满。[/SIZE]
    [SIZE=4] [/SIZE][SIZE=4]  无独有偶。家住上海闵行的亮亮今年秋季入学开始上幼儿园小班,但他的上学之路从暑假就开始了。亮亮参加了吴某教育工作室的“兴趣思维”课程,看图片学说话,提前进入学习状态。每次上课一小时,总共只有6次课,收费却高达960元。[/SIZE]
    [SIZE=4] [/SIZE][SIZE=4]  记者从吴某教育工作室官方网站了解到,该工作室“专业开设学龄前、小学少儿思维与表达能力等各项综合能力培训课程”,拥有5个教学点。其中愿成教学点暑假开出5个面向学前儿童的“兴趣思维”课程,班额从14人到20人不等,开课之前全部报满。[/SIZE]
    [SIZE=4] [/SIZE][SIZE=4]  打开在上海家长中颇有人气的旺旺网论坛,扑面而来的是59家社会培训机构。从学科教学到文体活动,从培养兴趣到考证过级,从幼儿学说话到大学微积分课程,从家庭式作坊到大型连锁机构,林林总总,应有尽有。“外教一对一”、“魔法作文”、“国学”、“宝贝计划”等充满诱惑的字眼无不撩拨着家长们的心弦。[/SIZE]
    [SIZE=4] [/SIZE][B][SIZE=4]  招生人员巧舌如簧,各种广告无孔不入[/SIZE][/B]
    [B][SIZE=4] [/SIZE][/B][SIZE=4]  9月30日下午4点,河南郑州市金水区新柳路小学门口人满为患,汽车、电瓶车、自行车把周边的道路挤得水泄不通。拥挤的人群中,有许多怀揣着各种培训班宣传资料的年轻人。记者在郑州市转了一遭,发现许多名校门前都挤满了培训机构的招生人员。[/SIZE]
    [SIZE=4] [/SIZE][SIZE=4]  在一所学校门前,记者和一名工作人员攀谈起来。“明年就要参加中考,你的孩子可以说是寸时寸金!”这名工作人员果然对教育上的政策十分了解,“就目前的教育形势而言,你的孩子已经到了决定一生命运的关键时刻。我毫不隐讳地告诉你,如果不采取果断措施,你的孩子很有可能输在起跑线上。”见记者不语,这位工作人员急忙塞过来一张名片,丢下一句“有事联系我”,然后就向蜂拥往校门外挤的学生队伍跑过去。[/SIZE]
    [SIZE=4] [/SIZE][SIZE=4]  与郑州相似,上海、武汉等地的校外培训班广告也让人目不暇接。华东师范大学河西餐厅门口有一面海报墙,9月29日记者在这里看到,展板上贴满了各种各样的培训广告,内容涉及英语考试、计算机考试、公务员考试、研究生入学考试等。[/SIZE]
    [SIZE=4] [/SIZE][SIZE=4]  9月23日晚上6点多,记者走进武汉市八一路旁的樱花大厦写字楼。在该写字楼18楼电梯出口处右侧,“文都教育中小学培训部武大校区”映入记者眼帘。在一张《2012秋季开学巨献》的宣传单上,记者看到该校区2012秋季小学课表中,各启蒙班、提高班、冲刺班、择校班、特色班一应俱全,内容涵盖了从一、二年级的所谓“趣味英语”、“灵通英语”、“剑桥·新概念”,到为六年级量身打造的“奥数”、“考点训练”、“应试技巧”等。[/SIZE]
    [SIZE=4] [/SIZE][SIZE=4]  “你们有没有书法培训班?”记者问道。该机构一位工作人员称,他们机构有针对小学一至六年级的美术特色班,“书法训练比较单调,美术培训会教字体设计的,注重对孩子兴趣的培养才是关键”。[/SIZE]
    [SIZE=4] [/SIZE][SIZE=4]  当记者表示“回家考虑一下”时,该工作人员热情地表示要留下记者联系方式,称方便及时跟踪服务。随后,他便称他们机构是如何“人性化服务”的:市面上辅导机构众多,具有教育主管部门认证资质的不足10%,许多非专业机构夸大宣传,粗放运作,让广大家长上当受骗者比比皆是。“我们机构17个教学点遍布武汉三镇,可让孩子就近入学,您放心,届时我们将邀请您及孩子听我们的试听课,还将为他建立详细的学习档案,并让名师制定适合学生的个性化辅导方案……”[/SIZE]
    [SIZE=4] [/SIZE][SIZE=4]  在文都教育中小学培训官网上,除了传统的宣传攻势外,“各种节日”也成了培训机构叫卖的噱头,比如商业味十足的“武汉文都中秋国庆豪礼赠送”:国庆节期间到校区报名,课时大赠送;国庆期间跟文都签约,有金额不等的代金券相送,代金券可以用于以后的继续教育;介绍朋友到文都,文都赠送一定金额的代金券,用于本人的继续教育…… [/SIZE][B][SIZE=4][COLOR=#800000] [/COLOR][/SIZE][/B]
    [B][SIZE=4][COLOR=#800000] ■记者手记 [/COLOR][/SIZE][/B] [P][ALIGN=center][B][SIZE=4]留住那些童真的笑脸 [/SIZE][/B][/ALIGN][/P]
    [SIZE=4][FACE=仿宋_GB2312 ]  作为一名教育记者,我们多么希望能看到,那一张张充满青春活力的童真笑脸。[/SIZE][/FACE]
    [SIZE=4][FACE=仿宋_GB2312 ] [/SIZE][/FACE][SIZE=4][FACE=仿宋_GB2312 ]  但遗憾的是,连日来,我们调查发现,在升学的压力下,在培训班诱导下,在“输不起”的社会集体无意识和教育培训市场的裹挟下,那些原本活泼可爱的孩子,失去了本该有的天真,他们在沟通便捷的信息时代里,没有了与父母、老师和同学之间亲密无间的情感交流。[/SIZE][/FACE]
    [SIZE=4][FACE=仿宋_GB2312 ] [/SIZE][/FACE][SIZE=4][FACE=仿宋_GB2312 ]  这些年,以适应社会“输不起”情绪为噱头,各种以中小学生为对象的校外培训市场越来越红火。[/SIZE][/FACE]
    [SIZE=4][FACE=仿宋_GB2312 ] [/SIZE][/FACE][SIZE=4][FACE=仿宋_GB2312 ]  我们在调查中发现,义务教育发展越是不均衡的地区,校外培训市场就越发达。各类培训班正沿着孩子成长的足迹,以某种潜在破坏力的方式快速发展,它助长了社会功利主义,同时又强化了“输不起”情绪在社会上的蔓延。[/SIZE][/FACE]
    [SIZE=4][FACE=仿宋_GB2312 ] [/SIZE][/FACE][SIZE=4][FACE=仿宋_GB2312 ]  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留住那些本该属于他们的童真笑脸,记者呼吁相关部门应当尽快依法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治理。[/SIZE][FACE=宋体 ](本报记者 钟剑都)[/FACE][/FACE]
    [SIZE=4]  《中国教育报》2012年10月8日第1版[/SIZE]
    [SIZE=4][/S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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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IZE=5][B]"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周恩来班"走过30年


      [/B][/SIZE][SIZE=4]           2012年10月10日   来源:新华网 [/SIZE]
      [TABLE=#d5e6ed,0,0,100%,left,transparent,0,none][TR][TD]


      [SIZE=4]  新华网北京10月10日电(记者 赵超)追寻伟人足迹,坚定理想信念。在天津、北京等地,在中学、大学等各类学校,有数百个叫做“周恩来班”的班集体。[/SIZE]
      [SIZE=4] [/SIZE][SIZE=4]  从星星之火到蔚然成风,到2012年,“周恩来班”已走过30年。创建“周恩来班”,把学习伟人精神同德育教育结合起来,是这些学校在探索有效加强学生思想教育过程中形成的新思路、新亮点,既具有开创性,又取得极大成效。[/SIZE]
      [B][SIZE=4]  一滴水折射太阳的光辉 [/SIZE][/B]
      [SIZE=4]  在江苏南京,有一个叫梅园新村的地方。1946年5月,以周恩来为首的中国共产党代表团在这里成立了办事处,同国民党政府进行谈判。后来,这里建立起中共代表团梅园新村纪念馆。与纪念馆毗邻的是有着70多年历史的梅园中学,这所现已更名为南京玄武区高级中学的学校创建了全国第一个“周恩来班”。[/SIZE]
      [SIZE=4]  1980年,在梅园中学担任语文教师的孙逸江接手初一(5)班,这个班当时集中了同年级中学习成绩和思想品德都相对落后的所谓“双差生”。面对这样的班级,孙老师虽感到苦恼,但并没有灰心气馁。[/SIZE]
      [SIZE=4]  怎样才能把孩子们的学习积极性调动起来,变后进为先进?怎样才能培养他们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好学生?孙老师想到了距学校仅有几百米的梅园新村纪念馆,想到了大家都十分敬仰和爱戴的周总理。何不尝试一下用伟人精神去影响孩子们呢?[/SIZE]
      [SIZE=4]  这个想法很快得到支持和配合。纪念馆派出工作人员走进初一(5)班,走到学生中间,用朴素的语言给孩子们讲周恩来的故事,邀请孩子们到纪念馆参观展览。[/SIZE]
      [SIZE=4]  改变在潜移默化中发生了。孩子们通过学习周总理的革命业绩和不朽风范,精神面貌发生很大转变,学习成绩上去了,集体荣誉感增强了,还懂得了尊敬老师、关心他人。第二年,这个班级一跃成为全校的优秀班集体,并在1982年成为全国首个“周恩来班”。[/SIZE]
      [B][SIZE=4]  一份情激荡心灵的守望 [/SIZE][/B][SIZE=4]  在参观天津周恩来邓颖超纪念馆后,天津市耀华中学高二十班的学生在自己制作的班刊中写道:“伟大精神带给我们的影响巨大而深远,它将成为我们未来人生路上的明灯,指引我们一直前行。”[/SIZE]
      [SIZE=4]  中学阶段是一个人世界观、人生观形成的重要阶段。在耀华中学德育主任黄维洁看来,做当代中学生的德育工作必须找到一个有力的抓手,于是这所知名中学在2010年启动了“周恩来班”的创建。[/SIZE]
      [SIZE=4]  让黄维洁没有想到的是,学生们的热情非常高,所有班级都不甘示弱。虽然被命名为“周恩来班”的班级只有一个,但在创建过程中,在学习伟人精神的过程中,班级的凝聚力普遍增强,学生们的责任意识和思想境界竞相提升。[/SIZE]
      [SIZE=4]  北京中关村中学校长邢筱萍告诉记者,当代中学生需要榜样,创建“周恩来班”,学生们从来没有抵触思想。在网上的学校贴吧里,大家讨论起伟人精神都是一致称赞与景仰。“十几年的创建,38个班级被命名为‘周恩来班’,学生们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近20名学生加入了中国共产党。”[/SIZE]
      [SIZE=4]  多年来指导“周恩来班”创建的周恩来邓颖超纪念馆副馆长李爱华表示,全国各级各类学校掀起创建“周恩来班”的热潮,目的就是引导学生深入学习伟人精神,学习伟人的光辉业绩和崇高品质,从而运用学生易于接受的方式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SIZE]
      [B][SIZE=4]  一种爱凝结奋进的力量[/SIZE][/B]
      [SIZE=4]  “周恩来班”传递的不仅有伟人精神,还有关爱。来自云南阿瓦山区的拉祜族女孩陈昭2000年4月免费进入南京梅园中学读书,成为“周恩来班”的一名学生。她十分珍惜来之不易的机会,刻苦学习,2005年考入中央民族大学。一直进行“周恩来班”创建的北京中关村中学在陈昭来到北京后,又拿起爱心接力棒,关照起她的生活与学习。陈昭没有让关爱她的人失望,又以优异成绩进入中国政法大学攻读研究生。[/SIZE]
      [SIZE=4]  创建“周恩来班”,爱始终是一个重要主题。在天津南开中学,评选“周恩来班”的一个必备条件,是班上的每一名学生每学年要利用课余时间做20个小时的义工。副校长吕宝桐对记者说:“学习和继承伟人精神,不仅要树立爱国情感,还要学会关爱他人,这是一项最基本的要求。”[/SIZE]
      [SIZE=4]  现在,“周恩来班”的创建已经延伸到大学。在周总理的母校南开大学,争创“周恩来班”的活动培养起学生的学术兴趣和创新能力,增强了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在中国传媒大学,通过评选“周恩来班”,在大学中正在弱化的班级观念得以加强,推动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创新发展。[/SIZE]
      [SIZE=4]  枫叶国际学校是一所民办学校,学生毕业后大部分要到国外继续求学。为培养学生们的爱国情怀,他们也开展了“周恩来班”的创建,许多走进世界名校读书的学子一直把自己的人生榜样铭记心间。[/SIZE]
      [SIZE=4]  “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这是周总理在少年时代发出的铮铮誓言。如今,各地各级学校“周恩来班”的莘莘学子正承继着伟人精神,在集体中共同成长、在集体中不断进步。[/SIZE]
      [/TD][/TR][/TA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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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IZE=5][B]调查:“禁奥”后培训机构用什么“绑架”家长


        [/B][/SIZE][SIZE=4]               2012年10月10日  作者:钟剑都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中国教育报[/SIZE]

        [P][ALIGN=center][SIZE=4][COLOR=#333399]各类阶梯式培训班请君入瓮,各种夸大宣传让人眼花缭乱—— [/COLOR][/SIZE][/ALIGN][/P][P][ALIGN=center][SIZE=4][COLOR=#333399][B]培训机构用什么“绑架”家长 [/B][/COLOR][/SIZE][/ALIGN][/P]
        [SIZE=4]  ■本报记者 钟剑都[/SIZE][SIZE=4]  8月20日,北京市教委宣布,坚决“禁奥”,坚决禁止公办学校单独或和社会培训机构联合或委托举办奥数竞赛等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培训班。[/SIZE][SIZE=4]  但是,记者在调查中却发现,“禁奥”后,各大培训机构纷纷改旗易帜,以“科学实践”、“快乐思维”、“数学尖子班”的名目重新将“奥数”包装推出,家长们依旧热情,一些家长为了让孩子能上所谓的名师课程,甚至彻夜排队报名。[/SIZE]
        [SIZE=4]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家庭教育研究所的一项最新调查显示,在义务教育阶段,我国城市家庭教育支出占家庭经济总收入的30.1%。[/SIZE]
        [SIZE=4]  那么,培训机构到底靠什么吸引家长的呢?记者就此进行了深入的采访调查。[/SIZE]
        [B][SIZE=4]  “替孩子考虑”式推销诱家长入瓮[/SIZE][/B]
        [SIZE=4]  一位熟悉校外培训机构课程营销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胡萝卜加大棒”模式是很多大机构主要的课程推销模式,“光靠课程顾问的巧舌如簧是不够的,他们借助一批网络水军,在贴吧、论坛和QQ群里冒充家长,赚取家长们的信任,并把奥数说成救命稻草,然后推销课程,请君入瓮”。[/SIZE]
        [SIZE=4]  记者加入其中一个规模较大的“家长群”后,发现群主的登记信息里的职业为“教育培训”。群里一位资深家长告诉记者:“这些家长群都是机构建的,目的是为了拉客户。当时我加进来的目的是为了和其他家长交流一下心得,结果发现好多都是机构的托,经常一唱一和的,互相吹捧。”[/SIZE]
        [SIZE=4]  刚开始,培训机构都会给家长们一些甜头尝尝。连日来,记者在多家培训机构以家长身份进行咨询时,都得到了培训机构的暗示或明示:他们机构有知名学校的老师前来任职。更重要的是,他们和这些知名学校有着密切的往来,将来“小升初”时会把学员推荐给学校。[/SIZE]
        [SIZE=4]  这种闪耀着名校光芒的“请柬”让很多家长难以抗拒。学生家长罗先生曾坚持只给自己女儿报她感兴趣的辅导班,但当他听某培训机构推广人员介绍说,他们与一些名校有深度合作时,还是动了心。尽管女儿不喜欢奥数,他还是给女儿报了一个暑假的奥数班。[/SIZE]
        [SIZE=4]  除此之外,培训机构还定期给“小升初”学生家长开会,“透露”各区“小升初”的内幕,而听众仅局限在报班学生的家长中。去年,戴女士就在一家培训机构参加了一次“内部会议”。“在给家长开会的时候,对方负责人说,自己和某知名中学校长关系不错,可以推荐学生提前参加考试。”戴女士告诉记者,“现在是奥数绑架孩子,辅导机构绑架家长,我们家长是弱势群体。”[/SIZE]
        [B][SIZE=4]  阶梯式的课程设置“套牢”家长[/SIZE][/B][SIZE=4]  将家长“钓”进圈内,只是辅导机构招生的第一步,接下来他们会利用阶梯式的课程设置、名师等长线策略将家长们牢牢套住。当记者以高一家长身份咨询报班时,某培训机构的课程顾问热情地向记者描绘了孩子升学的完美路线图:“上我们这个超前联赛班的学生,高一末高考模拟达到125分,50%全国数学联赛拿奖,全部学员自主招生顺利通过,高考数学达140分,部分学员145分以上。”[/SIZE]
        [SIZE=4]  然而,进班的条件却相当严苛,“有三种途径,一是您家孩子是我们这里的暑假超前联赛的学员,可以直升。另外自主招生的优秀学员可以通过教师推荐,还有一种就是在前台做测试达标。”[/SIZE]
        [SIZE=4]  一位从这家培训机构辞职的元老级员工给记者解开了这个伎俩:“这套阶梯式的教学体系,其实就是给家长画了一张巨大的饼,将所有家长都套进来。学习成绩在中游的学生通过前台的测试一般都会被分进培优精英班,而你要想升入超前联赛班的话,则要通过一级一级地晋升。能进入超前联赛和自主招生班的毕竟是金字塔上的一小部分,大多数的学生最终都停留在培优班。”[/SIZE]
        [SIZE=4]  而在等级考试的培训中,这种情况更为明显。曾经笃定孩子有英语天赋的王先生,从女儿上小学二年级开始,就给女儿报了名目繁多的英语考级辅导班,仅此项投入就超过5万元。而高额的教育投资换来的却是王先生的一声叹息:“三一口语六级,PET,BETS2,能拿到的证书都拿到了,但没想到‘小升初’时统统没用上,这几万块钱最后换来的就是几张纸。”[/SIZE]
        [SIZE=4]  除了阶梯式的课程设计,更让家长深陷其中的,是名师金字招牌背后的追星效应。为了紧随名师,戴女士从二年级开始就为自己的女儿报这位名师的数学班。“这些名师的课程都相当抢手,很多家长都是通宵排号。如果中间中断一个暑假或者一个季度,想再重新报上就很难。”[/SIZE]
        [B][SIZE=4]  “金字招牌”光鲜背后的小算盘[/SIZE][/B]
        [SIZE=4]  在培训机构的光鲜外表之下,是否真的如它宣传的那般华美呢?记者调查发现,越是诱人的宣传往往越容易让家长上当。[/SIZE][SIZE=4]  地处北京大钟寺中鼎大厦内的学而思,经营者在接待大厅竖起了一面巨型“荣誉墙”,墙上不仅分门别类地将近几年“华杯赛”奥数、“小升初”、初中升高中、高考等战绩一一标出,而且每位经补习考入名校学生的名字也赫然榜上。[/SIZE]
        [SIZE=4]  然而,当记者问到“如果课程结束时没有达到预期的辅导效果怎么办?”时,工作人员却解释说:“这个没办法,您也知道,学习不单单取决于老师,还取决于学生自己。所以,效果不好也不能说明是我们辅导的问题。”[/SIZE]
        [SIZE=4]  最让家长不能接受的,是一些培训机构存在的师资陷阱。高思教育的前台顾问自信满满地介绍:“我们这里的老师百分百都是全职老师,而且很多都是北大清华毕业的。”但是,记者在高思教育官方网站的名师简介中发现,不少教师均为在读硕士研究生。[/SIZE]
        [SIZE=4]  当记者带着疑问再次询问这名课程顾问时,她的回答却让人大跌眼镜:“因为我们高思是北京大学数学科学学院的实习基地,所以有一部分是北大过来实习的兼职老师,不过你放心,如果你现在来报班,我绝对给你挑选一些好老师。”[/SIZE]
        [SIZE=4]  “兼职冒充名师,这是培训机构公开的秘密。”曾经在一家大型培训机构任职的教师告诉记者。记者在智联招聘网上发现了某英语教育集团贴出的招聘兼职教师的广告。这篇招聘启事只要求应聘者“30岁以内,英语专业毕业”。这与记者在向这家培训机构咨询时得到的说法大相径庭,“我们这里的老师全部为全职老师,一般都是英语专业的本科生以上学历,过了专四,毕业两年以上,有两年课堂经验才能代课。”[/SIZE]
        [SIZE=4]  曾在这家英语培训机构兼职的北京某高校硕士研究生肖琼正是以这种方式入职的,并没有教师资格证和任何课堂经验的她告诉记者,整个面试过程很简单。“主要看你有没有亲和力,和孩子合不合得来。”她还说,公司让她们兼职老师对家长宣称自己是全职老师。[/SIZE]
        [SIZE=4][COLOR=#ff0000][B]  ■记者手记[/B][/COLOR][/SIZE] [P][ALIGN=center][SIZE=4][COLOR=#333399][B]校外培训过度市场化之忧 [/B][/COLOR][/SIZE][/ALIGN][/P]
        [SIZE=4][FACE=楷体_GB2312 ]  如今的课外辅导市场,几家大型的上市培训机构“划地称王”,牢牢掌握着话语权。同时,借助上市后获得的便捷融资渠道,这些机构的分校、学习点如雨后春笋般出现,一些微型分校还将触手伸进社区。[/SIZE][/FACE]
        [SIZE=4][FACE=楷体_GB2312 ]  当教育与融资、资本运作、成本控制等市场行为挂钩后,其办学的规范性就会大打折扣。记者发现,很多培训机构的教学效果与其宣传相差越来越远,“兼职变名师”陷阱屡见不鲜,分校间的教学质量参差不齐。一些业内人士指出,这些培训机构的标准化程度还不如中餐连锁店。[/SIZE][/FACE]
        [SIZE=4][FACE=楷体_GB2312 ]  然而,就是这样的培训机构却能让家长们趋之若鹜,甘愿投入家庭收入的三分之一。正是这些家长的“热情”,造就了校外培训市场的繁荣,而这正是记者的忧心所在。 [/SIZE][/FACE][P][ALIGN=right][SIZE=4][COLOR=#ff0000][B]关注校外培训系列报道·调查篇②[/B][/COLOR][/SIZE][/ALIGN][/P]
        [SIZE=4]  《中国教育报》2012年10月10日第1,3版[/SIZE]

        山间小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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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IZE=5][B]        [/B][/SIZE][/P][P][SIZE=5][B]     “虐童”难入罪,法律该当何为[/B][/SIZE][/P][P][B][SIZE=5][/SIZE][/B] [/P][P][SIZE=4]  2012年11月25日  作者:常晶 王泱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中国教育报[/SIZE][/P][P][FACE=仿宋_GB2312][COLOR=#0000ff][SIZE=4][/FACE][/COLOR][/SIZE][P][SIZE=4][/SIZE][/P][P][FACE=仿宋_GB2312][SIZE=4]  [B]编者按[/B]:11月19日是“世界防止虐童日”,但目前在我国个别幼儿园个别教师中,仍存在虐待儿童的现象。“虐童事件”的曝光,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如何用法律手段保障儿童基本权益,对“虐童”行为进行处罚和治理,是一个非常需要探讨的问题。 [/FACE][/SIZE][/P][P][SIZE=4][/SIZE][P][P][ALIGN=center][B][COLOR=#0000ff][SIZE=4]“虐童”难入罪,法律该如何作为[/COLOR][/SIZE][/B][/ALIGN][/P][P][/P][P][SIZE=4][/SIZE][/P][P][SIZE=4]  [B][U]■本报记者 常晶 见习记者 王泱[/U][/B] [/SIZE][/P][P][SIZE=4]  11月16日,虐待儿童长达两年的浙江省温岭市幼儿园教师颜某被公安机关释放。根据温岭警方解释,经深入侦查,认为颜某不构成犯罪,依法撤销刑事案件,对其作出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羁押期限折抵行政拘留,就此释放了颜某。 [/SIZE][/P][P][SIZE=4]  此判决一出,社会舆论一片哗然,裁定结果似乎难平众怒,人们纷纷质疑颜某的行为为什么没有犯罪?立案的标准是什么?施虐者未得到法律有效的惩罚是否会助长“虐童事件”频发?受害儿童与家庭如何获得法律救援?就此,本报记者采访了法律界相关人士。 [/SIZE][/P][P][SIZE=4]  [FACE=仿宋_GB2312]近年来发生的种种虐待儿童案,一边是施虐者手段卑劣、道德谴责声势浩大,一边却是法律惩处萎蔫乏力。[/SIZE][/FACE][/P][P][SIZE=4][/SIZE][P][P][ALIGN=center][B][SIZE=4]“虐童”难入罪的法理依据在哪里 [/SIZE][/B][/ALIGN][/P][P][/P][P][SIZE=4][/SIZE][/P][P][SIZE=4]  我们来看一组近年发生的“虐童事件”的处理结果: [/SIZE][/P][P][FACE=仿宋_GB2312][SIZE=4]  2011年7月,一段“保姆虐待婴儿”的视频在网络引起公愤,视频中,保姆将仅有10个月大的婴儿高高抛起,重重地摔在床上,并屡次殴打谩骂婴儿。处理结果是行政拘留15天,依据是“经常殴打他人”。 [/FACE][/SIZE][/P][P][FACE=仿宋_GB2312][SIZE=4]  6岁的贵州女孩遭到亲生父母长期的、非人的虐待——包括铁丝抽打、罚跪钉子等,施虐者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FACE][/SIZE][/P][P][FACE=仿宋_GB2312][SIZE=4]  今年10月25日,温岭幼师颜某被发现两年来不断虐待儿童…… [/FACE][/SIZE][/P][P][SIZE=4]  退还园费、数天拘留、有的甚至仅是一纸检讨书,纵观近年来种种虐童的案例,施虐者手段卑劣、道德谴责声势浩大,而法律惩处往往萎蔫不振。 [/SIZE][/P][P][SIZE=4]  那么,虐待儿童到底有没有罪?中国政法大学教育法中心主任、博士生导师王敬波向本报记者介绍说:“是否构成犯罪要依据刑法规定的罪名确定。” [/SIZE][/P][P][SIZE=4]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SIZE][/P][P][SIZE=4]  北京兰台律师事务所律师程阳对此进一步解释:“进入刑法层次,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害人至少要达到轻伤以上,本案中颜某未致被害者轻伤及以上伤害,未构成故意伤害罪,不能进入刑法。” [/SIZE][/P][P][SIZE=4]  温岭公安局宣传科科长陈秋高介绍,在罪名的选择上,警方非常慎重,采取了排除法,中国没有虐童罪,在排除了故意伤害罪、虐待罪、侮辱罪之后,认为寻衅滋事罪比较符合。 [/SIZE][/P][P][SIZE=4]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SIZE][/P][P][SIZE=4]  那么本案定性为“寻衅滋事罪”是否准确,程阳律师与该律师事务所一位屈姓律师对此表示不愿意过多评论,他们只说:“寻衅滋事罪的客体是侵犯社会公德,扰乱社会秩序,肇事老师的行为侵犯的是儿童的身心健康。” [/SIZE][/P][P][SIZE=4]  陈秋高向媒体介绍时说,对于扰乱社会秩序,各方观点不一,有人认为幼儿园属于公共场所,也有观点认为颜某施暴在狭小空间,并未扰乱社会秩序。警方在案件定性上多次向相关部门汇报,并请教了多位法律专家,确定为此罪名。 [/SIZE][/P][P][SIZE=4]  此后,温岭警方在侦查期间,发现照片中与虐待有关的照片不多,与当事人核实照片后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颜某构成犯罪,所以根据罪刑法定的原则,依法撤销了刑事案件。 [/SIZE][/P][P][SIZE=4]  王敬波解读此判决说:“根据公安机关的调查决定,按治安处罚进行了行政处罚,不是刑罚,未构成犯罪。”[/SIZE][/P][P][/P][P][/P][P][/P][/TD][/TR][P][FACE=仿宋_GB2312][SIZE=4]纵观近年来种种虐童的案例,已经明显触犯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为何法律惩处仍然不给力? [/FACE][/SIZE][/P][P][P][ALIGN=center][B][SIZE=4]不适用刑法可诉诸民事权利救济[/SIZE][/B][/ALIGN][/P][P][/P][P][SIZE=4]  11月16日,颜某在被拘役15天后被警方释放,本案裁定执行后,大部分专家、学者对于检方的决定予以认可和肯定,认为从罪刑法定的原则出发,肇事老师的行为入刑确实有些牵强,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这是应坚守的基本底线。 [/SIZE][/P][P][SIZE=4]  然而,社会大众对此表示不解和愤怒,被拎耳朵的孩子的家长对处理结果表示“非常不服气”。社会各界纷纷发出疑问,施虐教师的行为不入刑、未定罪,是否就没有惩罚的后果? [/SIZE][/P][P][SIZE=4]  “目前我国法律制度中对此都有相关规定,如《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王敬波教授说。 [/SIZE][/P][P][SIZE=4]  “颜某被刑拘15天,这种剥夺人身自由的拘留本身就是一种处罚。能否入刑,法律的界定是严谨的,不可能舆论绑架法律。”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姚金菊接受本报采访时说。 [/SIZE][/P][P][SIZE=4]  与此同时,很多专家都在援引其他法案,其中最被大家提及的是《未成年人保护法》。 [/SIZE][/P][P][SIZE=4]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学校、幼儿园、托管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第四十一条规定:“禁止拐卖、绑架、虐待未成年人,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犯。” [/SIZE][/P][P][SIZE=4]  然而,包括颜某案在内的所有“虐童事件”已经明显触犯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明文规定,为何法律惩处仍然不给力? [/SIZE][/P][P][SIZE=4]  王敬波分析说,其原因是多方面的,第一,未成年人的保护需要家庭、政府、社会共同构建一个系统,法律所起的作用是明确保护原则、宗旨、渠道、途径、措施等,法律的作用是有限的,还需要政府、社会、家庭共同努力。第二,确实在教育法律中普遍存在“重原则、轻责任”的现象,这也是很多法律的共性,在立法技术上不是非常细致。这与我国法律制定比较宏观有关,也与立法中忽视法律责任的设定有关。 [/SIZE][/P][P][SIZE=4]  由此直接导致《未成年人保护法》在实施中无法落地,北京高级人民法院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高级法官在接受本报采访中说:《未成年人保护法》在实践中,原则性、政策性明显大于实用性,没有配套的监护体系和操作细则,在司法实践中缺少操作性。 [/SIZE][/P][P][SIZE=4]  那么,受害者在人身、人格、尊严、健康等方面受到侵犯后,是否只能忍气吞声?程阳律师给了一个新的出路,“刑法是国家对个人的人身权、自由权的剥夺。未进入刑法层面不代表施虐者可以不受到任何的惩罚,诉诸民法渠道,通过巨额精神赔偿仍具有巨大的法律威慑力。”程阳介绍,很多国家的法律都通过巨额经济赔偿推动了法制建设的完善。 [/SIZE][/P][P][SIZE=4]  基于此案,程阳建议,幼儿家长可以收集证据,以精神损失的理由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将该幼儿园与施虐幼师一同告上法庭,“巨额的精神赔偿,也许远远比把那名教师丢进监狱更有威慑力和警示作用。”[/SIZE][/P][P][FACE=仿宋_GB2312][SIZE=4]儿童保护体系的构成是一个系统工程,专家认为,相较于漫长的立法过程,目前增设虐童罪不如扩大现有虐待罪的适应主体。 [/FACE][/SIZE][/P][P][P][ALIGN=center][B][SIZE=4]重法律维权,更要重对被虐孩子心理保护[/SIZE][/B][/ALIGN][/P][P][/P][P][SIZE=4]  近年来,儿童群体遭虐待已不是个案,甚至虐待行为愈显变态:天津3岁幼儿疑被性侵致死、广东幼儿教师折磨自闭症幼儿、浙江幼儿教师用打火机烤烫幼儿脸部、北京幼儿教师用针扎男孩生殖器…… [/SIZE][/P][P][SIZE=4]  种种虐童行为在处罚中或没有下文,或蜻蜓点水,这些事件尤显法律粗糙带来的惩治乏力。在新浪官博、腾讯官博开展的“是否应该支持设立虐童罪”的调查中,分别有96.3%和97.06%的投票者赞成,并表达“强烈呼吁设立虐童法”、“坚决赞成”、“早该设立”的意愿和态度。 [/SIZE][/P][P][SIZE=4]  对于这一问题,屈律师介绍:“美国的反虐童是从民间组织开始,经历了近百年的努力才形成如今严谨的虐童法案。在美国,虐待儿童是要入刑定罪的,操作中法律授权政府在保护儿童目的下,有权干预家庭事务执行。中国刑法中的虐待罪采取‘告诉才处理’的原则,即不告不审的态度。” [/SIZE][/P][P][SIZE=4]  “儿童保护体系的构成是一个系统工程,是否有必要单独设立罪名,需要广泛听取社会意见,并经过科学论证和立案表决。”王敬波教授说。采访中,法律界人士普遍认为,相较于漫长的立法过程,目前增设虐童罪不如扩大现有虐待罪的适应主体。 [/SIZE][/P][P][SIZE=4]  《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虐待罪是指: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 [/SIZE][/P][P][SIZE=4]  根据刑法释义可以知道,虐待罪是指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以打骂、捆绑、冻饿、限制自由、凌辱人格、不给治病或者强迫作过度劳动等方法,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的情节恶劣的行为。 [/SIZE][/P][P][SIZE=4]  “由于只有基于血缘关系、婚姻关系、收养关系等方面取得家庭成员的身份,方能成为虐待罪之侵害对象,这成为非家庭成员虐待儿童不能纳入到虐待罪的根本原因。推而广之,除了教育范围,医院、敬老院等非家庭成员关系的虐待均不在虐待罪惩罚范围之内。”律师周曼说。 [/SIZE][/P][P][SIZE=4]  然而,无论通过何种渠道来处理虐童事件,学前教育专家指出,在获得法律维权的过程中,尤其要注意的是不能忽视对孩子的适当心理疏导和保护,以防止对儿童造成二次伤害。根据佛洛依德的精神分析原理,0-7岁是人性格形成的关键时期,对人一生的行为方式和心理健康有基础性的作用。期间孩子受到的伤害,真正表现在行为上至少要在十年甚至二十年之后,因此在受到侵害后和开展维权期间,孩子最需要得到有效的心理干预和保护。 [/SIZE][/P][P][SIZE=4]  今年是中国加入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20周年。11月20日,国务委员刘延东在出席纪念活动中说,作为一个拥有3.1亿18岁以下少年儿童的发展中国家,中国在促进儿童发展方面仍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她强调要切实履责,依法保护儿童权益,大力发展儿童事业,为儿童健康快乐成长创造良好环境。 [/SIZE][/P][P][SIZE=4]  一个国家对弱势群体、对妇女儿童的法律保护体系是否完善,直接折射出这个国家法治文明与社会文明的程度。保护儿童安全、健康、快乐地成长,需要政府力量、法律体系、民间组织做出共同的努力。让我们伸出双手,形成合力,遏制魔爪伸向弱小、天真的孩童;让我们唤起更多的人关注、制止那些忽视、虐待儿童的行为。反虐童,给孩子最基本的安全权,就是给人类更美好、更稳定的未来![/SIZE][/P][P][B][COLOR=#0000ff][SIZE=4]2012年中国部分“虐童”案 [/COLOR][/SIZE][/B][/P][P][FACE=仿宋_GB2312][SIZE=4]  2月9日,江苏南京,多名儿童在幼儿园被打、戳、被迫吃厕纸,园方称学生有妄想症。 [/FACE][/SIZE][/P][P][FACE=仿宋_GB2312][SIZE=4]  2月19日,北京海淀区,3岁男童被教师针扎生殖器形成刺伤,园长不承认不否认。 [/FACE][/SIZE][/P][P][FACE=仿宋_GB2312][SIZE=4]  2月20日,陕西西安,4岁男童被教师用锯条割手腕,形成3厘米长伤口,当事老师被开除。 [/FACE][/SIZE][/P][P][FACE=仿宋_GB2312][SIZE=4]  5月17日,河南安阳,6岁男童遭老师扯耳朵、扇耳光、拧脸蛋,打人者被刑拘,幼儿园被取缔。 [/FACE][/SIZE][/P][P][FACE=仿宋_GB2312][SIZE=4]  5月23日,上海一女童下体被教师塞进去芸豆,需手术取出芸豆,当事教师被停职。 [/FACE][/SIZE][/P][P][FACE=仿宋_GB2312][SIZE=4]  5月24日,浙江杭州,42名幼儿被老师用紫外线灯照射,导致皮肤、眼睛受损,当事老师被停止工作。 [/FACE][/SIZE][/P][P][FACE=仿宋_GB2312][SIZE=4]  5月24日,北京4岁男童被老师踢坏下体,造成包皮外伤,园方否认。 [/FACE][/SIZE][/P][P][FACE=仿宋_GB2312][SIZE=4]  9月28日,广东广州,4岁自闭症女孩被老师吊起、摔下、拉脚翻转,致当场昏迷,当事教师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FACE][/SIZE][/P][P][FACE=仿宋_GB2312][SIZE=4]  10月31日,山东东营,5岁男童被教师全身针刺,当事老师被拘。 [/FACE][/SIZE][/P][P][SIZE=4]  《中国教育报》2012年11月25日第2版[/SIZE][/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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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UOTE][B]下面引用由[U]opp[/U]发表的内容:[/B]

            调查:“禁奥”后培训机构用什么“绑架”家长


                          2012年10月10日  作者:钟剑都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中国教育报

            各类阶梯式培训班请君入瓮,各种夸大宣传让人眼花缭乱—...[/QUOTE]
            这也是现在教育体制惹的祸。
            做得好才能写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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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IZE=5][B]       “教育”该给“生活”留一丝空间[/B][/SIZE][/P][P][SIZE=4]         2012年11月28日  作者:刘斐  来源:新华网[/SIZE][/P][P][SIZE=4]    新华网哈尔滨11月28日专电(记者 刘斐)近日,新浪微博上一张名为《中美孩子家务清单对比》的贴图激起了千层浪。从出生9个月到13岁的阶段,美国孩子的家务从“自己扔尿布”到“修剪草坪、做饭”种类丰富,而中国孩子的家务就是各种“读书、学习、才艺培训”。 [/SIZE][/P][P][SIZE=4]  更准确地说,这可能是“中国城市孩子与美国孩子的家务清单对比”,但“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古训和“不能输在起跑线上”的新喻,还是让中国父母们将孩子的学习看作头等要事,至于扫地、擦桌子之类的家务还是“放着我来”。 [/SIZE][/P][P][SIZE=4]  尽管把这种现象的根源归于“高考”会有失偏颇,但不争的事实却是——升学、就业等激烈竞争压力让为人父母者不敢大意。于是,在每个放学后的傍晚和明媚的周末,家长们背着小提琴、画架及各种工具,携孩童奔走于各个培训班的场景便司空见惯。至于洗衣烧饭这些既不能提高考试成绩、又不能加分的“闲杂”事务自然有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姥姥、姥爷效劳,一屋不扫照样可以“扫天下”。 [/SIZE][/P][P][SIZE=4]  然而,不论是美国教育家杜威的“教育即生活”,还是中国教育家陶行知的“生活即教育”,都阐释了他们认为“教育”和“生活”之间存在着必然联系。陶行知先生奉“从做中学”为圭臬后,更是将名字由“陶知行”改为了“陶行知”。 [/SIZE][/P][P][SIZE=4]  中国城市近年来兴起了蒙氏幼儿园之风,而该类幼儿园祖师蒙台梭利奉行的却是“实际生活练习”,也就是让孩子从穿衣、整理房间等生活琐事中学习,以培养独立性。只是不知这西洋的教学法到了中国,会不会就变成了从弹钢琴中学习? [/SIZE][/P][P][SIZE=4]  “幼儿教育之父”福禄贝尔更是认为,“生产活动”和“勤劳教育”是孩子学习的应有之义,注重知识学习而忽略辛勤的劳务对孩子是无益的。 [/SIZE][/P][P][SIZE=4]  事实上,中美孩子“家务清单”背后折射的是“教育培养什么样的对象”这个命题,究竟是培养“完整的人”,还是“高分机器”?或许,由于制度的设计和现实的压力让国人无从选择,但至少父母们可以选择合适的度,在知识学习、才艺训练的夹缝中给孩子们留一线天地,让他们能自立地铺床、自由地堆积木、自主地思考。[/SIZE][/P]
                山间小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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